文化局報警司警列縱火案大樓未受任何損毀
女子向舊法院大樓潑易燃液體後離去
【特訊】南灣舊初級法院大樓外石級及外牆,昨日下午被一名女子淋火水,司警在現場發現一張曾被點燃一角的紙張,案件被列作懷疑縱火案,由司警調查科跟進。
昨日下午四時左右,在南灣大馬路舊法院大樓,有文化局人員發現一名女子將懷疑火水的液體潑向大樓的外牆,易燃液體洒在大樓的石級上,有人致電報警求助。治安警察到場時,涉嫌女子已離去,消防員亦接報到場戒備。
司警局接獲治安警察局通知亦派出警員到場調查,經調查後發現大樓有兩處地點遭人淋上易燃液體,分別是舊法院正門的石級和近南灣商業中心地上均被淋有火水,現場留下一個有曾盛載火火的黑色膠桶,並檢獲淋有火水且曾被點燃一角的一張白色A4紙,事件中沒人受傷及沒有造成任何財物損失, 司警初步將案件列為懷疑縱火案,交由司警局調查科跟進。
文化局表示;昨日(十二日)下午四時,文化局人員在舊法院大樓附近發現一名可疑人士在現場留下紙條,並向舊法院大樓外牆潑洒易燃液體,懷疑企圖在現場縱火,文化局立即報警處理。經文化局評估後,舊法院大樓未受任何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