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盡快修訂主要官員通則
【特訊】議員高天賜昨日總結第六屆立法會第二會期的工作,他認為立法工作的進度比較慢,部分法案在討論時,花較長時間審議通過。他又批評立法會透明度仍然不足、高官問責未能落實,並促政府修訂《主要官員通則》。
昨日高天賜總結過去一個立法會期的工作,他指出,第六屆第二會期共向政府質詢發言四十五次,其中四十二篇書面質詢和三次口頭質詢,同時還有兩個提案。另外,去年十月至今年八月,議員辦事處共發出近四百封信件以幫助市民解決各種問題。
高天賜表示過去一年,他的議員辦事處接獲市民的求助個案,反映最多的問題是有關社屋和經屋,顯示市民對公屋的需求相當大,希望政府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他指出,近年樓價一直高企,租金亦不斷上升,部分市民甚至需要「三代人同住一屋」、「做廳長」。儘管特區政府聲稱在《社屋法》生效後,社屋申請將會恆常化,而社屋的上樓期限為四年半。但社屋上樓時間仍然將可能受到各種因素影響而拖延,如屢見不鮮的工程拖延及工程質量問題等等,這些未受規管的問題只能交給下屆政府去解決。
他稱,《澳門主要官員通則》和《澳門主要官員守則》頒佈已經九年,但各種濫用私權與公帑濫用的醜聞仍層出不窮,而這些醜聞被披露後,未有一位主要官員為失敗的決策承擔任何政治責任,主要官員甚至將責任往下屬推卸。針對高官問責制的嚴重缺失,在過去的會期,他亦多次在立法會上呼籲行政法務司司長修訂《主要官員通則》以落實高官問責制。
高天賜指出,自回歸以來,本澳工程之拖沓及公帑之濫用已成為標誌性的存在。在會期內,他就輕軌的嚴重超支、離島醫院工程的公開招標、賽馬會的債務問題、退休基金會穩健性、提升本澳廉潔水平和港珠澳大橋使用率低等問題提出質詢,以監督特區政府合理使用公帑。失望的是,政府對於這些問題,沒有提供合理清晰的交代。他又認為,「六百億基金」法案雖已擱置,但事件突顯特區政府對公共資本企業監督薄弱,法案推出前亦沒有諮詢公眾,罔顧公眾知情權。他擔心法案重提時會「換湯不換藥」,覺得須有監管公共資本公司的專門法律。
高天賜又認為立法工作的進度比較慢,部分法案在討論時,花較長時間審議通過。另外,他承諾將會繼續爭取公開立法會六個工作小組會議,以提升立法會的公開透明度及保障市民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