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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7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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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持續餵哺母乳 還需多方配合
    政府近年大力提倡母乳餵哺,鼓勵母親餵哺母乳給子女,身邊不少新媽媽也選擇餵哺母乳,在社會已經形成了一種風氣,這是可喜現像。澳門每年有千多名嬰兒出生,其中約88%嬰兒也曾以母乳餵哺,數字非常可觀,但連續4個月或以上餵喂的則跌到約11%,持續餵哺母乳的比率較低。其實這受多方面影響,包括媽媽的身體情況,餵母乳對媽媽的身體需要承受一定的各種痛症,另外還有工作壓力、社會的目光與社區支援的不足等,要推動持續餵哺母乳,要各方面也配合,澳門要走的路還很長。
    公僕哺乳鐘 起正面作用
    現時政府不少部門設有母乳餵哺室,而餵哺母乳的公務員產後一年內,可享有一小時的「哺乳鐘」,這一個小時的時間是否足夠是其次,但對餵哺母乳的媽媽而言是一種支持,不單是餵哺的需要,即使他們嬰兒不在身體,但因為媽媽在生理上會遇到「脹奶」,她們就需要找個地方泵奶,這直接關系到他們的身體,這種  「哺乳鐘」對持續餵哺母乳率有一個正面的推動作用。
    公眾哺乳室 私隱難保障
    然而,私人機構的媽媽較難持續餵哺母乳,因為他們在私人機構工作期間,並沒有「哺乳鐘」,她們在需要吸奶時,就很難處理,再者一些公眾場所哺乳室,沒有一個較私隱的地方給她們做這種非常私穩的行為,迫著她們只好放棄餵哺母乳,也是澳門持續餵哺率偏低的原因之一。其實,鄰近地方不論公共設施或商場,只要達到一定面積的室內場所,也會設有餵哺母乳室,方便餵哺母乳的媽媽餵哺母乳或泵吸奶,澳門一直未能跟上,需要急起直追。
    定期巡查 確保滿足需要
    一個理想的哺乳室應該要配備一些設施及條件,包括洗手盤或清毒液、櫈、空間要流通等,畢竟涉及初生嬰兒的進食,有一定的衛生條件要求,並非一個「廁所」能夠取代餵哺母乳的需要。現時政府部門根據衛生局制訂的《母乳餵哺室設備及管理指引》,設置及管理母乳餵哺室,政府衛生部門應該定期巡查認可的母乳餵哺室或按指引設立的母乳餵哺室是否合乎標準,確保質量及環境能滿足及合乎家長需要。
    要求博企 增母乳餵哺室
    其實至於長遠推動母乳餵哺,要透過立法手段來規範,推動餵哺母乳,在未有相關法例出台前,可以在未來在博企續牌或建設過程中,政府能要求博企在場所內,增設母乳餵哺室,及在員工工作環境內,一些休息室都可設立餵哺室,這對於博企而言,並不是甚麼一個負擔,卻是對大量的博企員工與市民遊客極大方便,也是博企吸引旅客的賣點,一舉多得,相信博企不會有很大意見。另外,更重要是透過修改勞動關係法加設「哺乳鐘」,為餵哺母乳的媽媽提供協助,從而推動母乳餵哺,這方面當然會還到資方的意見,可以先在社協方面由勞資兩方協商,疑聚社會共識,只要資方明白社會大眾對加設「哺乳鐘」的要求,資方亦不會有太大的反對。
*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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