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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8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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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須付多倍半車資才可離去 兩年違規85宗
的士司機涉禁錮勒索被捕

    【特訊】有多次違規紀錄的士司機,因嫌路程太短車資太少拒讓一名女乘客下車,雙方爭論一番後,女乘客在付出比「咪錶」多出一倍半車費後才可離開的士,女事主隨後向警員報案求助,涉案的士司機涉嫌觸犯非法禁錮及勒索罪被警方拘捕。
    被捕的士司機姓吳,男性,二十六歲,本澳居民。
    治安警在昨(十五)日凌晨,接到一名台灣女遊客報案表示曾被一名的士司機禁錮,該名二十多歲台灣女遊客表示,事發在十四日晚上約九時,女事主在蓮花口岸的士站乘坐的士前往路氹城一間酒店,到達目的地時的士「咪錶」顯示車費為十九元,但女事主在支付二十元後,有人不滿車資太少,並以在「的士站」輪候多時為由要求收取澳門幣一百元,否則拒絕開車門讓其下車。
    雙方因車資問題在車箱內發生爭論,爭吵期間女事主曾向酒店一名外籍保安求助不果,的士司機其後更將車輛駛離酒店大門範圍外約五十米處。由於女事主無法自行打開車門離開,最終被禁錮約三分鐘後,無奈下支付澳門幣五十元車資後,的士司機才把的士車門打開讓其離開。女事主其後向治安警駐娛樂場內當值警員報案求助。
    治安警接報後,在昨(十五)日凌晨零時四十分,在蓮花口岸邊檢大樓附近截獲涉事的士及司機,由於事件涉及禁錮及勒索等刑事罪名,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調查。
    經司警調查有人否認刻意禁錮女事主,但承認因收不到預期的車資故拒絕讓女事主下車,司警會以「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和「勒索罪」,將疑犯移送檢察院。
    據警方表示,涉案之「的士」曾經改裝,後座車門及車窗均需由司機位遙控開啟,警方會就有關的士是否涉及非法改裝跟進調查。
    根據資料顯示,涉案的士司機由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今,共涉及八十五宗違規紀錄,包括拒載,濫收車資,沒有放置的士證等違規行為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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