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籲落實公約促進社企可持續發展
當局於4月18日表示,現正就《殘疾人士權利公約》在澳的實施情況展開公眾咨詢,以充實全面地闡述本澳履行《公約》所取得的進展。消息一出,引起社會各界熱議近年推出的各項殘疾人士政策福利措施。對此,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當局應盡快落實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就澳門初次報告通過的結論性意見,以真正全面幫扶殘疾人士平權參與社會生活,打造弱健共融社會。
梁安琪表示, 2010年澳門初次提交關於執行《殘疾人權利公約》情況的報告,涵蓋無障礙、教育、就業等多個方面,其中大部分在這幾年得到飛速發展,令人欣慰。但亦有少部分還未得到良好落實,例如就業方面,初次報告中表示政府出台了若干措施鼓勵聘用殘疾人士并獲得成功,目前本澳殘疾僱員數目占總人口的0.3%。但委員會曾就此作出結論性意見,建議澳門推出更多平權行動,使殘疾人得以擴大就業。
對此,梁安琪指出,近年來經過政府和各大企業的努力,殘疾人士就業機會有所增加,但仍然不足,殘疾人士能夠成為長期僱員的情況並不普遍。這就需要大量社企這一既能聘用、又可持續培訓殘疾僱員的企業,真正幫助殘疾人士學習職業技能,從而獲得穩定的工作機會。
梁安琪進一步指出,社企不但需要自負盈虧、面對與其他企業相同的商事競爭與市場壓力,還要為弱勢群體提供服務、創造就業機會等,比一般企業更難營運。基於此,作為公益事業中重要的一個環節,社企發展很大程度上有賴於良好的政策環境支持。雖然社工局於2010年開始推出「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資助非牟利服務機構開辦社會企業,但一次性的資金資助僅能起到“授人以魚”的幫扶作用,並非長久之計。若要經營好一間社企,除資金資助外,它們還更需要在企業發展定位、產品功能設計、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方面,得到專業性的創業指導與幫助。因此,社企作為經濟產業結構中的一分子,除受社工局管轄外,還應受到其他政府部門特別是經濟部門的關注。
她呼籲當局借鑒香港、台灣等地的發展經驗,採取跨部門合作方式,制訂系統性的社企支援政策,採取持續的針對性扶持措施,為社企提供包括人才培訓、會計、市場推廣、經營管理等多方面的技術支持,以創立符合市場營運模式的社會企業,促進本澳社企可持續健康發展,全面提升殘疾人士就業率,落實《殘疾人權利公約》在澳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