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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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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訂立《蒙面法》後暴力升級
專家指是暴徒在負隅頑抗

    【香港中通社10月8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梁芷芯)香港特區政府4日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5日0時實施,希望盡快止暴制亂。但在過去的三天,香港暴動“全面開花”,暴力升級至4個月來的高峰,以至全港交通癱瘓,商鋪關門,社會陷入恐慌。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8日見記者時譴責示威者暴力已沒底線,無法無天。
  警方8日宣佈,自該條例實施至今,共拘捕77人涉嫌干犯《禁蒙面法》。
  針對《禁蒙面法》實施三天所達到的效果,林鄭月娥表示,仍需要更多時間看出其成效,法例的主要目的除了協助警察執法外,更重要的是有阻嚇作用。有專家指出,立《禁蒙面法》之後暴力的升級,是暴徒仍在負隅頑抗,通過破壞來洩憤,製造社會恐慌,加重政府運作成本,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律師8日對香港中通社記者表示,《禁蒙面法》生效數天,雖然極端違法暴力事件未有停止,但極端違法者人數少了,尤其晚上較為明顯,顯示出該條例正開始發揮區分暴徒與一般人士的作用。儘管仍有不少人故意蒙面,企圖以罪不及眾挑戰《禁蒙面法》,但該條例的確賦予警方權力,核查蒙面人身分,對企圖或將會進行違法暴力事件的人士產生阻嚇作用,也有助警方盡快驅散一般人群。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8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訪問時也指出,《禁蒙面法》是對暴力分子發出的最嚴厲警告,顯示出特區政府下定決心遏止暴力。雖然短期內或引起某些暴徒故意蒙面來挑戰政府權威,但中長期一定會有助於止暴制亂。
  對於有聲音認為“《禁蒙面法》激起更大的暴力或引發更多暴力行為”,劉兆佳並不認同。他認為,短期之內,暴徒對於政府提出的條例感到憤怒和恐懼,的確有些激烈反應,但這只是其中一個原因,更多的還是暴徒認為政府沒有回應所謂的“五大訴求”,因此希望通過破壞來洩憤,引起社會恐懼,讓社會對政府施加壓力,達到他們那些“不切實際的想法”。
  至於特區政府會否推出新法例來止暴制亂?林鄭月娥回應稱,暫時沒有計劃再啟動《緊急法》訂立新法例。陳曼琪認為,只憑《禁蒙面法》並不能完全止暴制亂,政府需本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執行香港現有法例《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中的煽動罪,阻止有人煽動暴力、蒙面遊行示威及違法暴力企圖推翻香港特區政府管冶。此煽動罪亦有助保護學子及年青人免被煽動犯罪。
  陳曼琪補充道,若政府嚴正執行上述香港法律後,社會仍未能止暴制亂,就需考慮加大力度實施本地法律,包括《公安條例》第31條及36條有關宵禁令及禁區命令的適用性。
  劉兆佳則認為,特區政府需要因應事態發展、民意變化、暴力程度及參與者的多少來決定是否需要增加遏止暴力的其他措施。但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民意已經開始轉變,越來越多人反感暴力行為,開始認清這些暴徒只是想破壞、洩憤、引起恐怖氣氛,已經嚴重影響到社會經濟民生,市民日常生活和人身安全。這樣的民意氛圍有利於政府實施遏止暴力的舉措。
  劉兆佳直言,現在暴徒人數減少,剩下的人用無差別方法襲擊不同意見者,進行一些妨礙社會正常運作的舉措,可以說他們在某程度上已經是負隅頑抗。在這種情況下,再配合《禁蒙面法》等遏止暴力的措施,相信暴力行為會逐步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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