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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1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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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
李宇軒回港後首提堂
其為「12港人偷度案」中之一人

    【中新社香港4月7日電】(記者 王嘉程)“12港人偷渡案”中的8人日前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被遣返香港。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完成強制檢疫後,于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他在香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等三罪。案件押後至5月18日,以處理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告李宇軒(30歲)被控于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Simon、陳梓華、劉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控罪“串謀協助罪犯”罪指出,被告涉于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與陳梓華、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該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受檢控。
  此外,他還被控于去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某單位,無牌管有使用過的彈藥,包括232枚催淚彈、7枚海綿彈及38枚橡膠子彈,涉嫌“無牌管有彈藥”罪。
  控方申請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並認為控罪性質嚴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亦未提出保釋申請,同時放棄每8天保釋復核的權利。
  李宇軒去年8月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及“洗黑錢”在香港被捕,隨後“棄保潛逃”,于同月與另11人乘快艇從西貢布袋澳出發,企圖偷渡前往台灣,行至內地水域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包括他在內的8人,後因“偷越邊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及罰金1萬元人民幣。3月22日,該8人被分批移送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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