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者可領取萬二元補助 四千二人受惠
的士司機燃油補貼九月發放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二零二二年疫情對的士駕駛員造成負面影響的補貼計劃》,符合條件的的士司機可獲發一萬二千元燃料及能源補貼費。行政法規草案設有不可兼收機制,若已收取早前推出的自由職業者的一萬元援助款項,則只可再收取二千元燃油補貼,當局預計九月份可發放相關援助款項。
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二零二二年疫情對的士駕駛員造成負面影響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草案中指出,為減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持續造成的影響,特區政府於本年六月十九日公佈推出新一輪抗疫援助措施,當中包括對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業務的支援措施。經聽取社會意見,已推出包括針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的援助款項計劃。為落實向的士駕駛員提供合適援助,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以緩減從業員的經濟壓力。
法規的主要內容如下:一、向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間持有或曾經持有由交通事務局發出的有效的士駕駛員證,且在該期間累計從業時數滿三十五小時的的士駕駛員,發放澳門元一萬二千元的燃油及能源補貼。
二、法規規定不可兼收,如受益人同時符合條件收取第33/2022號行政法規《減輕因二零二二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任一類別的援助款項,則只能獲發扣除援助款項後的差額。
三、補貼以銀行轉帳或結算單的方式發放。如受益人以虛假聲明、提供不正確或不實資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獲發放補貼,須返還不當收取的補貼款項及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交通事務局及財政局具職權核實受益人的資格及相關資料,以及處理補貼款項的支付及返還。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這項補助同屬百億經援的部分,預計會有四千二百名的士司機受惠,九月份便可領取。其中三千多名的士司機同時符合百億援助計劃獲援助一萬元的自由職業者,將可領取二千元差額,其餘八百多人可全額領取。林衍新強調,現時推出的的士司機援助方案,是政府平衡社會各方意見,總體考慮後得出的最終方案。林衍新指出,根據方案,八百多名不屬早前百億經援計劃受益者的司機,可以於九月獲發一萬二千元能源補貼。
被問到涉及普惠措施的第二個百億援助等計劃的對象是否包括外僱,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則表示,政府仍在聽取社會意見,待政策確定,可很快推出。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評估防火安全專業計劃的第三方合資格實體的註冊規範》行政法規草案。
根據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引用國際或國家所採用的建議及標準規則作為依據,又或採用性能化設計方法的防火安全專業計劃,應由已在消防局註冊的第三方合資格實體作出評估報告,而該類實體的註冊制度須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為此,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因應第三方合資格實體從事防火安全專業計劃評估業務所需的專業性條件,對其註冊要件、註冊申請、審議申請、註冊續期、表現評核、註銷註冊,以及公佈已註冊名單等作出具體規範。行政法規將與第15/2021號法律同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