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博彩法政府作重大修改 鼓勵拓客源免部分稅項
衛星場可在外繼續經營


【特訊】政府向立法會小組會提交的《新博彩法》工作文本作出多項重大修改,其中一項為衛星賭場毋須在承批公司的物業內經營,而且結業時毋須向政府歸還場地。衛星賭場倘結業或倒閉,不得在原場地重開衛星場。另外,為鼓勵承批公司拓展海外客源,新工作文本建議,按海外客源的實質貢獻,豁免承批公司繳納全部或部分博彩毛收入5%的撥款。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因本澳客源單一,若能有誘因拓展客源,會對博彩收入帶來貢獻。
立法會二常會昨日續與政府代表討論《新博彩法》,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時表示,新的文本改動多,涉及的政策及技術有重大改變。法案最初建議衛星賭場須於三年過渡期內,設於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即三年過渡後需把衛星場區域的業權轉移承批公司。政府新提交的工作文本作出大修改,建議衛星場毋須在承批公司擁有的物業經營內,亦毋須再劃定區域並轉移承批公司。
同時,增加一項新條款,倘因法律或批給合同規定關閉,不得在相同地點重開衛星場。陳澤武解釋,衛星場在三年過渡期後須按新博彩法經營,即使是結業或倒閉,政府都不會收回場地,但是自行結業或因違反規定而倒閉就不得重開。
另外,現時承批公司需向政府繳納35%的博彩特別稅;另從博彩毛收入撥出不超過2%款項予澳基會,不超過3%款項予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社會保障。陳澤武表示,為鼓勵承批公司拓展海外客源,《新博彩法》的新工作文本建議,按海外客源的實質貢獻,豁免繳納全部或部分5%撥款,而35%特別稅仍維持收取。陳澤武指,澳門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但目前客源仍較單一,加上內地刑法303條立法後,未來吸引內地客或有阻滯,是時候要拓展外地客源,因此政府擬透過豁免部分或全部撥款,提供誘因鼓勵承批公司促進客源的國際化。
有議員擔憂會否減少對社保基金的撥款,政府解釋現已有恒常的撥款機制,倘社保基金真的收入不足,亦會由財政預算或盈餘作撥款,過往亦是如此。豁免各博企的撥款比率,將在聽取博彩委員會意見後,由特首批示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