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秘密國安法有規定 若有需要向中央查詢
保密法將明確機密定義
【特訊】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二場公眾諮詢場。有發言市民提出,修法諮詢文本中沒定義國家秘密,認為若涉及相關犯罪可能難以入罪及執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國家秘密定義將放至本年(二零二二年)立法計劃中的保密法案內,現時國安法亦有對國家機密有所規定,若有需要,司法機關可上報行政法官向中央政府查詢相關文件是否被定為國家機密。
第二場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眾諮詢會今晚七時三十分假中葡平台綜合體會議廳舉行,逾兩百人出席,二十多名市民報名發言。有與會者關注《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沒有對國家秘密定義,擔憂較難入罪;另有發言人士憂累別有用心人士將民生問題政治化;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表示,由行政法務司跟進的保密法,將對國家秘密作出定義,保密法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法案主要涉及政府內部運作,毋須公開諮詢,相信今年內會送交立法會討論。
黃少澤稱,國家秘密定義將放至本年(二零二二年)立法計劃中的保密法案內,現時國安法亦有對國家機密有所規定,若有需要,司法機關可上報行政法官向中央政府查詢相關文件是否被定為國家機密。黃少澤又指出,民生無小事,民生問題都是安全的問題,強調特區政府在民生方面投入好多力量,把居民的擔憂及顧慮放在首位。
會上,有發言市民關注因應文化教育和網絡安全等是由不同的司長負責,黃少澤回應指出,相信維護網絡安全、經濟安全、文化教育是一個總體,並非單純一個司或單一個部門的問題。以網絡安全為例,現時由司警局、郵電局和公職局組成網絡安全應變及協調中心,這個中心是在司警局內一個網絡安全中心運作;除了這個中心外還有十一個部門作為監管實體,分別監管合共一百九十四個公共和私人關鍵基礎設施,如公職局針對公共部門的、郵電局對電訊公司和銀行等,市政署等都有在內。
亦有發言市民關注鄰近地區修例事件,多為年青人及學生參與;黃少澤回應稱,對青少年開展愛國教育是天經地義,教育在國家安全中,對青少年灌輸愛國主義、民族認同感、歸屬感是放在首位。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期由八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五日,期間共舉行八場諮詢會,包括五場業界諮詢及三場公眾諮詢會。早前,當局已舉辦了三場業界諮詢專場,收集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澳區委員、政法、經濟及社會文化等界別人士的意見。按照公開諮詢工作安排,為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公眾諮詢會尚餘一場,將於九月十六日(周五)的晚上七時三十分舉行,地點同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
同時,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將於九月九日(周五)下午三時,舉行行政法務界別專場,九月十四日(周三)下午三時,舉行運輸工務界別專場,收集各界對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