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事友人開設兩超市再廉價轉讓及提走公款
獄警及家人涉詐騙被捕


【特訊】一名現役男子獄警與親妹、兩名獄警同事及兩名友人,合資開設兩間超市後,該獄警懷疑以五千元轉讓其中一間分店給其親母,又與親妹私下提走七十五萬元公款,轉入獄警妻子的公司帳戶,最終令兩名同事及兩名友人共損失二百八十五萬澳門元資產。司警接報調查後,將涉案獄警夫婦,親妹及母親共四人拘捕。
被捕四人均為本澳居民,男獄警姓黃,三十六歲,其妻姓鍾,三十五歲,貿易公司東主,其親妹姓黃,三十五歲,數據分析員,黃姓獄警的母親姓梁,五十七歲,麵包店職員,四人分別涉及相當巨額詐騙、信任之濫用、偽造文件送交檢察院處理。四名事主中,兩人是黃姓獄警的同事,其餘兩人分別為本澳居民及內地人。
司警表示,於二零一九年四月,涉案黃姓男子與內地事主及其中一名同事合資共一百萬元,於中區開設超市,內地事主登記為店舖持有人,但因長期不在澳,故同年八月在公證署辦手續,授權予黃姓男子及其同事管理,因為超市生意好,於二零二零年二月,黃姓男子與其親妹及案中三名事主共五人,再合資於下環區開分店,三名事主及與其親妹合資共一百二十萬港元,黃姓男子及內地事主以技術支援方式入股,同時五人亦為第二間分店開設聯名帳戶,協議只要其中兩人簽名便可提款。
至去年二月,四名事主發現第一間超市,被黃姓男子以五千元轉讓給其母親(梁女),同日黃姓男子與其親妹聯名提取了第二間超市七十五萬澳門元公款,隨即轉入黃的妻子(鍾女)的公司帳戶內,四名事主於是到司警報案,報稱合共損失二百八十五萬元資產。
司警經調查鎖定目標,前日在氹仔拘捕黃姓男子及其妻子,同日傳召黃姓男子親妹及母親到司警局問話。黃姓男子聲稱與其他股東發生業務糾紛,為免生意受影響,才私下轉讓店鋪予母親掛名,又承認與妹妹一同簽名把聯名戶口資金轉走,但主要用於股東分紅、入貨和支付鋪租。司警目前正就案件作出跟進
就有獄警人員涉嫌詐騙,懲教管理局表示,全力配合執法機關的調查工作,隨即對涉案人員開立內部紀律調查程序,並對其採取防範性停職,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懲教管理局重申一直重視人員的個人品格及守法意識,倘有人員作出違法違紀行為,必定依法處理,嚴懲不貸,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