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須向特區支付65億及五博企損失等
周焯華162項罪成囚18年

【特訊】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案宣判,周焯華被裁定162項罪名成立,合共判囚18年,另外有12人被判多項罪成,馬天倫、張志堅、周振熙及王柏齡各被判囚15年。民事賠償方面,法院裁定周焯華等需向特區支付65.2億多港元,亦要分別向美高梅、永利、威尼斯人、銀娛、澳娛,支付1.78億港元至7.7億港元不等。周焯華代表律師認為檢方在賭底面及電投方面都不夠證據,會建議周焯華上訴。
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嫌非法經營賭博及洗黑錢案宣判,周焯華被裁定 162項罪名成立,涉及黑社會罪、在許可地方不法經營賭博罪、相當巨額詐騙、相當巨額詐騙未遂、不法經營賭博罪,合共判囚18年。
案中21名被告,除了周焯華,另有12人被判多項罪成,當中第4被告馬天倫、第5被告張志堅、第6被告周振熙及第8被告王柏齡被裁定黑社會罪、在許可地方不法經營賭博罪、相當巨額詐騙等罪成,各被判囚15年。
合議庭主席盧映霞表示,太陽城在教學文件中將賭底面稱作營運,但指出營運是普通用詞,難以聯想賭底面活動,反映太陽城明知賭底面是法律所不容許,因此冠以營運代號作為掩飾。太陽城多名會計兼任張志堅賭底面公司的會計,可見他們是獲得上司同意及安排;周焯華的秘書向周焯華發送有關張志堅傾談賭底面數的對話內容,以及太陽城部門電話載有營運資料,可見周焯華與張志堅合作從事賭底面。
盧映霞指,凡是在較長時間內齊心協力,以穩定地實施某類犯罪為目的者,即使未形成組織或沒有事先的協定,也屬黑社會。周焯華的集團則以營利為目的。案中所查獲的賭底面、不法經營賭博活動所涉及規模與層面之廣,不是單憑周焯華一己之力便能完成,按警方調查所得,過程中還要電腦資料,市場推廣及財務部等人員協助,各司其職。
周焯華亦被控加重清洗黑錢罪,盧映霞稱,案中證據足以認定周焯華等被告透過迂迴方式移轉不法利益,但因控罪源於電投、網投、賭底面等活動,刑罰上限均不超過3年徒刑,因此不足以構成加重清洗黑錢罪。
民事賠償方面,法院裁定周焯華等被告需向特區支付65.2億多港元,亦要分別向美高梅、永利、威尼斯人、銀娛、澳娛,支付1.78億港元至7.7億港元不等。
到場旁聽的周焯華親屬在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周焯華代表律師之一的李奕豪表示,至今未與當事人接觸,但會建議上訴,認為檢方在賭底面及電投方面都不夠證據,亦不構成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