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透過不同渠道傳達正確愛國愛澳訊息
選委認同愛國者治澳原則


【特訊】特區政府昨日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二場公開諮詢會,聽取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對修法的意見和建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認為,本澳須居安思危,不斷完善選舉制度,並將透過不同渠道向居民,尤其年青人傳達正確的愛國愛澳訊息。
第二場公開諮詢會昨午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舉行,約一百六十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出席。諮詢會由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列席。
張永春表示,近年隨著國際形勢日趨複雜,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面臨新的挑戰,本澳必須居安思危,查缺補漏,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及體系。經檢討《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當中對相關參選人員的資格審查制度存在明顯不足,因此有必要對兩個選舉法中的資格審查機制加以完善,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的原則,以維護國家安全。
諮詢會上,共有十五名委員發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認同從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機制。
選委何超瓊認為,修法可讓社會各界對「愛國」有更一致的標準,並建議政府必定要解釋清楚修法理念,重中之重要讓年青人明白愛國標準背後的含意,修法並非堵截或失去言論自由。選委龐川亦指出,網絡上有許多負面消息,有人故意誤導或曲解修法,關注政府有何機制防止有關情況。
張永春表示,修法最終仍需要市民理解、認同和遵守,不論政府如何宣傳,不排除有市民未必能準確全面理解甚至曲解修法,可能會對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或國安委決定不可司法上訴等,作出不實的解說或解釋。他指出,特區政府會做好解說工作,透過不同渠道向居民,尤其年青人傳達正確的愛國愛澳訊息。他又稱,參選人的資格審查方面,日後不論是參與行政長官或立法會選舉,若任一選舉的審查結果負面被禁選,禁選年期亦適用延伸至另一選舉。
本身是澳廣視執委會主席的選委羅崇雯關注偷步宣傳問題,指出她服務的公司對每次選舉均認真嚴肅對待,因此會制定內部指引和方針,相信可令報導更公平公正,而今次修法建議立法會選舉的禁止宣傳期在報名起計算,可避免出現爭議。
選委劉金玲認同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提出博企要保持中立,但關注中立定義。林智龍回應稱,博企的中立義務即不能參與競選活動,博企員工在履行職務期間亦不能作宣傳或展示宣傳物品,未來會做好普法宣傳,避免他們誤墮法網。
亦有選委希望可增加行政長官選委人數,並提出增加立法會間選名額和完善間選制度,令更多人參政議政。張永春回應表示,經過多屆的選舉可見,現行的產生辦法適應澳門的實際情況,得到澳門社會各界認同。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期至七月二十九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行政公職局、法務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
特區政府接下來還將舉辦六場諮詢會,其中四場為界別諮詢專場,兩場為公眾諮詢場。有意參加公眾諮詢場的市民請透過上述專題網頁或致電預先報名。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遞交)、電話、傳真或電子方式,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