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符三個基本要件 居住唐樓獨居獲加分
長者公寓11月接受申請


【特訊】特區政府公佈長者公寓申請資格,據悉,申請人須符合三個基本要件,包括年滿六十五歲且具居家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區永久性居民。社會工作局表示,今年十一月六日起接受長者公寓申請,居住在唐樓、獨居長者等將會獲得加分,當局爭取明年第四季起讓合資格的長者入住。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政府長者公寓為長者提供便利環境,提高生活素質,尤其是居於沒有升降設備樓宇的長者,協助他們融入社區。為落實政策,特區政府制定《政府長者公寓的使用及管理規章》行政法規。
法規規定,長者公寓每一單位使用人數上限為兩人。申請人須為年滿六十五歲且具居家生活自理能力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年滿六十歲但未滿六十五歲的澳門居民,且為申請人的配偶、親屬或朋友,可申請共用同一單位。
社會工作局負責對申請進行評分,評分準則包括申請人的現居所狀況、目前的共居情況、取得澳門特區居民身份的年期及居於澳門的時間。所有申請按評分由高至低排序,如評分相同,則以電腦系統隨機抽籤的方式確定排序。倘單位不足或已全數被使用,未能獲分配單位的申請人將被列入輪候名單。此外,單位的使用費參考市場價值,並以此作為計算基礎,具體金額會因應樓層及座向而有所差異。該法規自今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長者公寓現有一千八百一十五個單位,社工局局長韓衛表示,長者公寓計劃今年 十一月六日起接受申請,明年第二季完成公寓申請的審批工作、第三季完成公寓內部裝修和各項設置、第四季可安排合資格的長者使用公寓。長者公寓入住使用合同為三年,無異議下可自動續期。
韓衛表示,期望透過線上處理大部分申請個案,當局會以一戶通確認申請人的居澳年份、物業等背景身份,至於申請人的居家自理能力,可經網上申報系統增加的評估工具作評估及聲明,相信可確認逾九成申請個案。他又稱,長者公寓管理涉及家電、會所及各類活動,當局將外判物管公司負責,以商業模式開展,而非與社團合作,提供包括緊急和廿四小時支援服務。
長者公寓的申請條件包括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被問及長者身體轉差會否影響入住資格。韓衛指出,當局在這方面彈性較大,若長者在同住人或有照顧者照顧下,不計算為不具居家自理能力;當長者出現照顧困難,經向社工局申請審批後,可安排照顧者,包括家傭入屋。至於照顧者能否同住長者公寓,韓衛稱,長者公寓已提供梳化床使用,相關人士須因應情況向當局預先說明,以安排門禁工作。他強調,照顧者不具備正式使用者資格,包括續約、權利和義務。
韓衛稱,長者公寓的初衷是照顧居於唐樓的長者,但申請條件不限唐樓的長者,然而,韓衛強調,在計分方面,居住在唐樓、獨居長者等將會獲得加分,以體現特區政府推出長者公寓優先照顧該等長者的政策初衷。統計局資料顯示,現時有二萬五千名長者居於唐樓。他表示,考慮長者或會出租唐樓單位,長者公寓的使用費會考慮市場價格,當局將於短期內公佈。
當局介紹,公寓單位將會配置基本家居設備(傢具、電器等),以及樂齡科技設備(廚房過熱監察、溢水偵測和緊急呼援設備);大樓亦設有會所設施。公寓單位每月的使用費設有不同的收費水平,視乎單位的樓層和座向而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