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多渠道呼籲市民參與立法會選舉及投票
張:選舉抹黑難即時處理

【特訊】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立法會選舉法》修訂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是次修法是希望更多居民參與選舉工作,政府會透過各種渠道呼籲居民參與選舉及投票。張永春指出,由於選舉是競爭性行為,需不斷完善相關規定,若規則不明確、要求不清晰,就會出現打茅波行為。議員關注選舉捐獻及選舉經費問題,張永春表示,法律明確規定,凡超過一千元的捐獻就需向選管會登記,最主要是避免透過來歷不明的捐獻影響選舉公平性,故是次修法無意修改相關金額。
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立法會選舉法》修訂案。多位議員關注如何透過修法增加選舉公平性,及提高選舉氣氛等。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是次修法的其中一個方向是希望更多居民參與選舉工作,不會因法律規定及指引要求而「怕犯法,惹官非」,政府會透過各種渠道呼籲居民參與選舉及投票。
張永春指出,由於選舉是競爭性行為,需要不斷完善相關規定,若規則不明確、要求不清晰,就會出現打茅波行為。張永春指自己以往擔任過廉政專員,亦看到近幾屆選舉的行為,如選團存在對法律不了解、對指引理解不透徹而違規,亦不可否認存在有心或無意的偷步、踩鋼線行為,若法律不作明確規定,選管會不作明確要求,如何確保公平公正選舉。
他認為選團必須清楚遊戲規則,是次修法已作完善,如大家爭議的宣傳期間題,在修法諮詢期時,當局提出候選人一旦交報名表便禁止宣傳,但聽取意見後,認為做法會令各選團起點不 一,故最後文本建議報名期結束後統一禁止宣傳,既公平也清晰。
議員關注選舉捐獻及選舉經費問題,張永春表示,就選舉的捐獻,在修法諮詢期間已聽取到社會意見,目前法律亦有明確規定,凡超過一千元的捐獻就需向選管會登記,最主要是避免透過來歷不明的捐獻影響選舉公平性,故是次修法無意修改相關金額。至於選舉經費,每次都會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其多與少都會參考之前幾屆選舉的情況,因應實際加以訂定。
議員李靜儀提到選舉期間的抹黑或惡意攻擊行為,選舉時間短,但透過司法渠道起訴的時間長,如何保障被抹黑的人士有公平機制處理。張永春回應稱,誹謗、侮辱等都是構成刑事違法行為,不論是調查或起訴的門檻都高,要由警方調查,並要有證據後才能交檢察院,走完司法程序後才能決定是否可起訴,實難以即時快速決定是否違法。
張永春指,雖然在修法諮詢期間有聽到相關意見,但是次修法未有引入有關規定,因為有選舉的地方,基本就存在相關行為,選團唯有及時澄清,行使自身法律權利。但若選團與選團之間存在抹黑及攻擊行為,選管會必定即時介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