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佈深合區個人行李寄遞物品規定
一線免稅二線不超八千
【特訊】內地發佈關於橫琴深合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自深合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封關運行之日起執行。通知規定,從深合區經「二線」進入內地時,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攜帶物品不超過八千元人民幣,海關予以免稅放行,非居民旅客繼續按現行進境物品有關規定執行。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開發開放,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行李和寄遞物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政策明確,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設為「二線」。一是為推動人員進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且符合有關管理規定,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免稅的外,物品經「一線」免稅進入合作區。二是物品經「二線」進入內地,應按規定進行監管、徵稅,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幣。三是加強監管。免稅物品不得再次銷售,加強對走私等行為的處理。
與合作區現行物品稅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調整:一是從「一線」徵稅調整為「一線」放開,進一步便利琴澳之間人員進出,吸引澳門居民就業創業,促進合作區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在居民旅客進境物品五千元免稅限額基礎上,增加一定數量免稅額度,明確旅客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經「二線」進入內地時,攜帶物品的免稅額度不超過八千元(含八千元)人民幣,進一步支持合作區發展。
另外,內地公佈深合區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通知,經澳門與橫琴之間的「一線」進入深合區的貨物,政策明確除規定物品外,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而深合區內主體進口的貨物,除特定情形外予以保稅。享免稅的進口主體名單將由深合區執委會與拱北海關等確定。
經橫琴與內地之間的「二線」進入內地的免稅或保稅貨物及相關加工製成品,須按進口規定報關繳稅。政策亦鼓勵深合區發展加工製造業,合條件可免徵進口關稅。
政策將在深合區相關監管設施驗收合格、正式封關運行日起執行。而政策實施後,深合區執委會適時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定期向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報送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