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教教學人員專業制度九月生效
學校冀開辦培訓分級課程

【特訊】九月一日起生效的《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訂定公立及私立學校、公共部門及機構教學人員各類專業發展活動的程序。有學校表示,將開辦與政府或其他機構,互補教師培訓活動,亦有學校認為相關核心培訓應分級分流進行。
《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將於九月生效,法規訂定各類專業發展活動的程序,分為第一類核心發展活動和一般發展活動,以及第二類為校本培訓活動和其他實體培訓活動。東南學校校長楊燦基表示,隨著社會發展,對教師專業水平要求亦更高,學校從二零一八年起實施教師晉級培訓,已累積一定經驗。學校將繼續開辦各類課程,與政府或其他機構互補。
東南學校校長楊燦基表示,不單止在外面,學校也安排了(培訓),對整體如國家安全、基本法、憲法等,我們也安排了老師進行培訓,使老師在各個方面能吸收更多知識。本科知識或整個公民教育意識培訓也進行了許多。
菜農子弟學校校長王國英指出,法規增加公立學校教師、公共部門及機構的教學人員為適用對象,體現制度公平性。他認為政府可以在開辦課程時,加入如編程、人工智能主題等,符合未來教學趨勢的課程,又建議政府按程度分級開班能滿足教學人員需求,亦收到更佳培訓效果。
王國英又稱,公布一個課程出來後,例如一個人工智能課程,結果大家都一起報,永遠有需要的人報不了,可能資源會錯配。我相信如果可以按照不同水平,具有一定基礎的人不用報最低階,可以報中階,甚至更多熟練程度的可以報高階,在這個情況下,讓老師在報課程時可以將老師按不同水平分流。
王國英又期望,政府能夠盡早公布相關培訓課程清單,讓教學人員提早規劃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