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參選者須於本月29至下月12日交提名表
投票站考慮設中葡綜合體


【特訊】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將於十月中舉行,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宋敏莉透露,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地點考慮設在中葡綜合體,待落實後再作正式公佈,又指九月二十八日將舉行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另外,宋敏莉提醒,有意參選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人士,須於本月二十九日至九月十二日提名期內,獲至少六十六名選委提名,並提交提名表。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宋敏莉會見傳媒時表示,自本月十九日至昨日中午十二時共收到三百九十二份聲明書,進展理想,過程暢順;今(二十四)日是選委會委員遞交就任宣誓聲明書的最後一天,相信餘下的委員都會在指定期間內完成就任宣誓的程序。
行政長官選舉已定於十月十三日舉行,宋敏莉指出,管委會按照選舉日期,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已訂定並公佈了「行政長官選舉日程表」,其中,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為本月二十九日至九月十二日。在此期間,有意參選行政長官的人士或其代理人,可以到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的選舉事務接待櫃檯領取《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並須於提名期內交回。
宋敏莉提到,按選舉法規定,任何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六十六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以聯合簽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同時,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亦須提交真誠聲明其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且經適當簽署的聲明書。
她續指,管委會收到提名表後會對被提名候選人進行可接納性審查,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就被提名人是否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作出判斷。
「行政長官選舉日程表」已上載至行政長官選舉網頁。宋敏莉表示,除了提名期,日程表中亦列出公佈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地點的最遲日期為九月十八日,以及競選活動期為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十一日。
對於投票地點設在哪裏,宋敏莉透露,管委會正考慮使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作為選舉場地,以及在該處為候選人舉辦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她稱,考慮到交通和場地內部等情況,認為中葡綜合體的各方面條件都相當適合,管委會亦已到場視察,待落實後會作出正式公佈。
宋敏莉續稱,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相關規定,管委會須為每位候選人至少舉辦一次邀請全體選委會委員參加的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因此,管委會計劃在競選活動期首日,即九月二十八日舉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