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暫不考慮經屋恆常申請安排
「經屋置換」研優化評分


【特訊】立法會舉行口頭質詢會議,議員李靜儀和鄭安庭提出檢視和完善經屋法,減少戶型錯配情況。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回應時表示,特區政府持續聽取社會意見,有序優化房屋政策,短期內暫不會考慮經屋恆常性申請等安排,因需要考慮社會的變化和經濟狀況等因素,但將開展經屋單位置換制度的相關研究,希望可協助居民因應家庭成員的增加,改善居住條件。
立法會舉行口頭質詢會議,議員李靜儀和鄭安庭提出檢視和完善經屋法,減少戶型錯配情況。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回應時表示,特區政府現時正集中處理二零一九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期經濟房屋申請的審查及分配工作。其中,二零一九年的申請適用於舊經屋法,而二零二一及二零二三年兩期的申請則適用於新經屋法。在不同法律制度的規範下,三期經屋申請的資格審查以及單位售價的考慮基礎都有所不同,所以不能直接對比。
譚偉文稱,其中在資格審查方面,二零一九年的申請家團是按照「先初審、後抽籤、再實質審查」制度進行,初審時不包括收入、資產,在澳居住期限等相關規定;而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三年的申請則採用評分排序的方式。而二零二三年的臨時排序名單中,有一千四百多份申請被取消資格,主要原因為「申請家團每月收入低於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限額」,或「在指定時間內未交齊所需文件」,涉及一千一百多份申請。單位售價方面,二零一九年的申請尤其考慮受惠人的購買力、樓宇及單位的客觀條件等。而二零二一年及 二零二三年的申請則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等。而政府已經按照法律要求,訂定並公佈相關經濟房屋單位的平均售價。
譚偉文指出,但無論新、舊的《經濟房屋法》都是以照顧家團為優先,當中亦已考慮了申請家團的不同組成及人數的鼓勵政策,例如申請家團中若包含長者或子女都可以加分。而在照顧家團優先的基礎原則上,最近三期經屋申請所提供的經屋單位戶型,均以兩房及三房單位為主,佔單位總數的八成,一房單位則約有兩成等。未來的經屋戶型,仍將以兩房及三房單位為主,具體比例須結合社會情況、經濟變化,以及二零一九期上樓情況作綜合分析。
譚偉文表示,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持續聽取社會意見,有序優化房屋政策,在短時間內暫未考慮經濟房屋恆常性申請等安排,因需要考慮社會變化等因素。但會開展經濟房屋單位置換制度的相關研究,同時深入研究優化評分排序的標準,以協助不同收入水平和經濟條件的居民解決住房問題。
在會上,議員關注樓市轉變對經屋售價的影響。譚偉指出,政府會審慎研究經屋售價,特別是在整個樓市的變化下,影響經屋售價的因素亦可能發生改變,包括建築成本、溢價金和行政成本,政府會實事求是研究經屋售價有否調整空間。
多名議員希望全面檢視公屋政策,又要求政府交代推行經屋恆常性申請時間表。
譚偉文稱,特區政府聽到社會的聲音,會全盤考慮議員提出的問題和意見,視乎實際情況跟進。他認同經屋恆常性申請,但認為總要有過程,包括要全面審視研究社會環境、特區政府土地資源、經屋興建的速度和居民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