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視生命 關注動物保護


近年,本澳飼養寵物的家庭一直有增無減,隨著越來越多人關注保護動物,因此「動物保護法」早於二零一六年便生效,該法禁止了暴力對待動物、宰殺動物外,也禁止飼主遺棄動物,同時也禁止售賣未滿三個月的貓狗等,如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二千至十萬元不等,更有可能負上刑事責任等。自該法生效後,巿民對於保護動物的意識亦日漸提高,對於動物診療場所及寵物店的監管方面亦有更高要求,因此,本澳《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於去年四月一日正式生效,該法規定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必須進行「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取得註冊證,而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須持有場所准照方可營業。
動物法對獸醫作規範
數十年前,人們在家裡養動物均有其用意,如養狗看家、養貓抓老鼠等。但時而世易,現在人們養動物大多因為喜愛或好奇,除了貓、狗這類常見的寵物外,更多了很多不同類型的動物會被當為寵物飼養。而且,現在人們養動物都是寵著養的,所以「寵物」可謂十分珍貴,不少人更把寵物當作子女看待,除了吃得好、住得好外,假如寵物有不適也會有獸醫為其看病,不似以往病了可能就是等死,因此,近年也越來越多年輕人投身到獸醫行列,畢業回澳便開設動物診所,為小動物治病,但坊間卻質疑本澳獸醫的執業資格卻沒有規範,加上小動物又不會說話,遇著有何失誤或因救治失敗死亡情況,主人們也難以追究,同時亦難免會擔心醫療事故出現。因此,《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生效後對從事獸醫工作人士作出規範,同時也明確了動物用藥物的監管要求,這無疑是增加了巿民的信心。
註冊獸醫清單網上可查
由於新法設有過渡制度,按相關法律規定,正在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都必須於去年四月至六月期間,向獸醫專業委員會申請「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成功辦理登記後再向市政署申請註冊執業。而按巿政署資料顯示,有註冊的獸醫就有六十名,相關資料均可以在巿政署網站內的註冊獸醫及場所准照清單中的獸醫清單中查找,這樣巿民為心愛的寵物選擇動物醫生時就更加放心。
另一方面,法律亦規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在法律生效日前已開業一年或以上,符合過渡規定要件且有意繼續經營的業界,必須於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前向市政署申請為期兩年的臨時准照。據稱,符合過渡規定的場所可繼續營運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其後,所有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四類場所均須具准照方可經營,否則將被視為無牌營業。不過,有巿民就發現,巿政署網站上雖然清晰列明了註冊獸醫清單,但對於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清單和動物診療活動場所清單則沒有任何資料,未知是因為過渡期未完結所以未上傳資料,還是有其他別的原因,並希望有關部門能盡快更新相關清單,讓巿民能盡早得悉合法動物診療場所等。
持准照場所須遵守系列義務
雖然法律訂明場所准照持有人須遵守一系列的義務,當中包括必須將市政署發出的准照張貼於場所顯眼處,以供公眾識別。不過由該法去年才生效,有意見認為大部分巿民對該法的了解不足,即使巿政署在法律生效前後都有聯同藥物監督管理局舉辦講解會,但主要針對為業界解疑,同時助業界了解申請流程和所需資料等,一般巿民知之甚微,因此巿政署可以多舉行面向巿民的宣傳活動,讓巿民更了解新法對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場所的各項要求,如市民發現場所無牌經營或其他違法情況,亦能夠及時向市政署舉報,共同讓有關服務及行業更健康發展。
*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