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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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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辯論應否取消月票泊位議員各有道理
羅司表明短期無意取消

    【特訊】社會對月票位的不滿持續升溫,立法會昨日辯論應否全面取消公共停車場的月票位,不少議員批評月票制度不合時宜,令公共資源出現使用不公的狀況,必須盡快取消。亦有議員質疑取消月票位治標不治本,亦剝奪市民權利。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無意於短期內取消公共停車場月票制度,但會研究其他可行措施以提高公共停車場車位的流動性。他今年政府共收回公共停車場的月票車位共有四百廿三個,而今年年底及明年初,亦有兩個新的共同停車場啟用,屆時將增加約五百泊位。
    立法會召開全體會議,辯論公共停車場應否全面取消月票制度,議員施家倫指,不少公共停車場在任何時段都顯示爆滿,但實際上仍有好多空位。停車場月票制度已經不合時宜,脫離現實,社會有新的要求,政府有必要考慮公共利益改變政策,更好地推動停車場服務。
    議員李靜儀表示,有車輛可以停泊5年而不動,有一半以上的車輛停泊在月票位但沒有月票泊車證,質疑政府監管不力。議員陳美儀稱,有市民反映不少月票位被二手車公司租來泊車,浪費公共資源,亦質疑政府有否監管。
    議員區錦新表示,月票位比例高得離譜,流動低,政府不打算變,難以令社會接受。他指月票持有人有權行使權利,但是否代表永遠,法律中那一條法例有此規定。議員梁安琪亦指月票制度不合時宜,香港有定期抽籤重新分配,提高公平性和流轉性,澳門可考慮。
    議員馬志成指,車輛的數目一樣,車位無減少,取消月票位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亦會推高私人停車場的租金。議員蕭志偉質疑取消月票位有否法律依據,政府可能因此面對訴訟。議員徐偉坤認為取消月票位是剝奪市民權利,有違基本法。議員麥瑞權認為政府不應一刀切取消月票位,可考慮興建倉儲式停車場。
    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運輸司司長羅立文表明不打算在短期內改變政策,即不會在六個月至一年內檢討公共泊車服務規章,但並非永遠不改。現有四千月票持有人是合法使用月票,若這些月票車主退租便會收回,政府今年合共收回四百廿三個月票位。
羅立文指,政府部門亦會盡量退用公共停車場,亦會增建停車場,筷子基公屋及東北馬路有新建公共停車場將於今年年底及明年初啟用,屆時將增加約五百泊位。而全澳公共停車場將逐步全面採用分時段收費。 
    交通局局長林衍新會後指,月票位在二○○九年已經沒有新增,不認同涉及太多利益的說法。多名議員在辯論時都批評月票制度並非不能取消,只是政府不願做。林衍生回應指,有好多手段可以用,當局認為當前較適合加強監管,以及調升月票位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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