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批評電信服務特許合同條款不公平
澳門電訊爭議聲中續約


【特訊】政府與澳門電訊簽署的電信服務特許合同於上月底到期,電訊管理局指政府和澳門電訊續期五年,強調政府會繼續監察特許合同的執行情況,並按照資產的處理原則加強監察資產維護工作。有議員批評合同部分條款不公平,政府過去五年協調不足,令新來競爭者遇到不少障礙。公用事業關注協希望政府要完善舖設管網等的法規,協助新的營運商經營,真正開放本澳電訊市場。
澳門電訊特許合同至去年底結束,除非澳門電信嚴重違反法例及合同規定,否則將自動續期至二○二一年底,電訊管理局指政府和澳門電訊續期五年,強調政府會繼續監察特許合同的執行情況,並按照資產的處理原則加強監察資產維護工作。
在合同的框架下,澳門電訊可繼續使用特許資產,但須無償地管理特許資產,以及作出必要的替換和更新等維護,確保特許資產的完整性和良好運作。此外,按合同的規定,澳門電訊每年須向政府提交特許資產財產清冊,以及按相關機制記錄,並提供特許資產的變動資料,包括更新、優化和替換,供監察特許資產的情況及相關維護工作。
議員李靜儀批評,政府與澳門電訊簽署的電信服務特許合同部分條款不公平,合同條款中政府監管空間不大,雖然合同的原意是要開放本澳的電信市場,但過去五年政府的協調不足,變相等同自動續約,也令新來競爭者遇到不少障礙,仍然存在壟斷情況。
她指,政府應澳門電訊掌握管理特許資產的優勢,未來五年有需要公布管理詳情,才能真正落實電信市場公平競爭。
對於當局認為現階段毋須要求澳門電訊特許資產的獨立帳目,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反問有何不可。他指出,電信事業發展一日千里,政府沒有明顯協助新競爭者融入市場,若繼續由澳門電訊主導電信服務,政府又不加強監管,擔心本澳發展三網融合和互聯網,在未來五年仍然會裹足不前。他促請政府要完善舖設管網等的法規,協助新的營運商經營,真正開放本澳電訊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