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親身或透過親屬收受巨額利益及不法審批
廉署揭李燦烽受賄被捕


【特訊】廉署揭發土地工務運輸局前局長李燦烽,涉嫌收受商人利益,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不法審批多宗建築項目申請,並潛逃至內地生活。廉署在公安部門及本澳司警協助下成功將其截獲,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政公署表示,在偵查一宗貪污賄賂案件中,揭發土地工務運輸局前領導(工務局前局長李燦烽)涉嫌親身及透過親屬收受商人巨額利益,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不法審批多宗建築項目申請。
案情顯示,該名工務局前領導在任期間,明知某建築項目的街線圖已失效,但仍准許相關建築項目計劃沿用舊有街線圖,令相關建築項目毋須上呈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同時該前領導在明知有關建築計劃違反相關建築行政指引之規定下,仍涉嫌指示下屬核准建築計劃,令該建築計劃申請獲得批准。
廉署調查還獲悉,涉案商人涉嫌以投資其名下集團公司之名義,協助該名前領導之親屬虛假入股公司,該前領導親屬藉此以重大投資移民方式,向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重大投資居留並成功獲批。
此外,調查還發現該名前領導涉嫌收取另一商人給予的巨額利益,在土地使用期限快將過期前,繞過法定程序加速工程項目的驗收工作並發出使用准照。
該前領導還涉嫌在審批一宗土地合併發展申請過程中,要求下屬撰寫有利的分析意見,協助發展商成功獲批合併土地,從而令發展商能以高價出售,從中賺取巨額利潤。
該名前領導涉嫌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清洗黑錢罪和偽造文件罪。其餘涉案商人及相關人士則分別涉嫌觸犯行賄罪、清洗黑錢罪及偽造文件罪。
廉署是次行動,得到內地公安部門與澳門司法警察局的大力協助。公安部門成功截獲長期潛逃在內地生活的工務局前領導,並將之透過司警局移交廉署跟進調查。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進行續後措施。
據資料顯示,李燦烽於一九九八年已擔任工務局副局長,李燦烽曾與多名工務局官員,在當年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而李燦烽在作供期間,曾以無印象、不清楚作回應,法官一度宣佈休庭予其翻閱資料喚起其記憶,因此被坊間指「失憶局長」。
其後應其要求,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終止其工務局副局長職務;同時於同日免除其在工務局編制內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職務,不再擔任公職。直至於二零一四年被委任為工務局局長,目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一職由陳寶霞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