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銀行高層藉批核融資詐騙內地商人
司警拘香港內地四男女
【特訊】司警偵破一宗巨額詐騙案。四名來自香港及內地的無業男女,涉嫌冒充港澳銀行業人員,以批核融資借貸為由,詐騙至少兩名內地商人合共約五十四萬港元,司警接報調查後,於日前在新口岸區一酒店將四人拘捕,檢獲偽冒銀行人員名片,偽造合同及已失效支票簿等,司警正調查有否更多受害人被騙,目前仍就案件作出跟進。
被捕四名疑犯均無業,分別姓羅,男性,五十六歲,香港居民,案中冒充是一名姓劉的香港銀行經理;姓林,男性,五十九歲,內地居民,冒充是一姓李的放貸人;姓徐,男性,六十三歲,內地居民,冒充是一名姓金的本澳銀行界人士;姓黃,五十六歲,女性,內地居民,負責監視;四人現涉巨額詐騙,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犯罪集團被移交檢察院處理。兩名事主都是內地商人,分別四十一及六十五歲。
司警表示,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份,案中一名事主在內地透過朋友認識羅姓疑犯,當時羅冒充是劉姓銀行經理,由於事主在生意上需要融資兩億元貸款,而羅姓疑犯聲稱可以協助對方,並要求事主往香港簽署借貸,但因新冠疫情而擱置,至今年初,羅姓疑犯聯絡事主可在澳門的銀行辦理借貸,但需先用三千萬港元開戶口,更稱若沒有足夠資金,可協助尋找一名姓李的放貸人(即案中林姓疑犯)協助借貸,但要支付六十萬元報酬,事主答應條件,來澳與羅姓及林姓疑犯見面,當時還有一名姓金的澳門銀行界人士(即徐姓疑犯)在場,四人到南灣區一銀行開設戶口,由事主資金不足,只給予對方五十三萬港元報酬,而林姓疑犯當時開出一張七十三萬港元支票開戶,餘下的金額在當天下午再傳入戶口。
四人於各自離開後,至下午事主到銀行等候三人,但對方沒有出現,經向銀行查核後,發現支票已經失效,事主懷疑被騙,便向司警求助,報稱損失五十三萬元。司警經調查後,於本月七日,發現案中疑犯租住新口岸區一酒店客房,於是到場將之拘捕,除上述三名男疑犯外,還有案中黃姓女疑犯,探員檢獲偽冒銀行人員名片,偽造合同及已失效支票簿、多部手機等,司警經調查又發現,四疑人正向案中另一名事主,同樣以融資借貸為由行騙,由於當時事主仍未與四人辦理開戶手續,只給予對方七千八百元人民幣作為「疏通費」,而未有更大損失。
司警經查問下,羅姓疑犯供稱從中獲取二十萬港元利益,其他款項由三人平分。司警正調查有否更多受害人被騙,目前仍就案件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