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火法去年八月生效
17宗通道放雜物被處罰

【特訊】消防局表示,新防火法自去年八月中生效至今,有十七宗個案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物品,因屢勸不改或情況嚴重而展開處罰程序,其中九宗已繳交罰款。
俗稱「新防火法」的《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已於去年八月十七日起正式生效實施。消防局表示,持續透過多途徑進行新法的宣教工作,且隨著新法律已正式生效一段時間,以及經當局宣傳推廣守法意識後,市民基本已清楚自身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對於屢勸不改或情況嚴重的個案,消防局自去年十月十七日起正式對違法行為開展處罰程序,至今年七月二十日已提起十七宗行政處罰程序,當中有十六宗已完成程序,均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物品的情況,均屬於新法規定的嚴重行政違法行為,其中九宗已繳交罰款。
為提升本澳社區樓宇整體的消防安全,消防局持續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至今年六月總共培訓了八千六百多人,過程獲業界的踴躍支持。消防局將加強監督相關責任人履行樓宇及場地消防安全的責任,並會持續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對違法行為進行執罰,以及繼續做好新防火法的宣傳及推廣工作,為澳門打造更安全的消防安全環境。
另外,消防局今年一月至六月的火警出勤總數為四百一十一宗,較去年同期下降了十九宗,下降百份之四點四二,經統計,火警原因仍以忘記關爐、有人留下火種、電線短路、燃燒香燭/冥鏹為主,合共二百二十六宗,而今年一月至六月消防局的救護車出勤宗數為二萬零九百一十三宗,較去年同期下降了九百九十八宗,降幅為百份之四點五五;整體救護個案主要為呼吸困難、頭暈、腹痛、發燒、心悸等。
消防局表示,隨著社會回復正常,確診病例亦有所下降,目前救護車出勤宗數已回復到疫情前的水平,但救護資源始終是寶貴及有限的,消防局藉此呼籲全澳市民,應將救護資源留給有需要的市民,切勿濫用救護服務。同時,亦希望各位駕駛者能在安全的情況下讓路予正在執行職務的緊急車輛,使消防員能儘快開展救援及救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