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租金由五千四百多至六千六百多元不等
長者公寓11月接受申請


【特訊】政府長者公寓十一月六日起接受申請。長者公寓每月租金由五千四百多至六千六百多元不等,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預計,明年第四季可以安排首批經審批符合資格的長者入住,為了鼓勵有興趣長者及早提出申請,政府推出優惠措施,首批推出的七百五十九個單位,在首次簽訂協議生效期內的三年,使用費按原價八折計算,每月使用費亦已包含管理費;而凡符合申請要件可獲基本分,符合特定條件可獲加分,當出現同分的時候,則由電腦隨機排序決定,韓衛預計,會有二千七百至三千人入住長者公寓,屆時將有足夠的服務力量為長者公寓提供支援。
長者公寓申請評分準則及使用費公布,下月(十一月)六日起生效。特區公報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的使用申請評分準則,及住宿單位使用費表,政府長者公寓每月費用,按所屬區域及樓層劃分,每月費用最低為五千四百一十元,最高為六千六百八十元。
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強調,長者公寓是五個房屋階梯中第四個階梯,介乎夾心階層住房與私人樓宇,強調長者公寓使用費與市場掛鉤;韓衛指出,每平方呎面積租金使用費是十點五六元,現時工業大厦租金為每平方呎十點八五元,而唐樓租金為每平呎十點三四元,與市場價格不能有太大差距,但長者公寓仍與市場有一定差距,因為單位已齊備傢俬、電器等。
為了鼓勵有興趣的長者及早提出申請,首批推出的單位可獲八折優惠,以首次簽署協議生效期內三年作計算,因為行政法規已經規範了每一個簽署都以三年為限,所以首階段七百五十九個單位是成功入住的時間,有關租戶可以享簽署價格中,可享三年八折優惠。
八折優惠下,首階段七百五十九個單位,每月使用費由四千三百二十八元起,大部分住宿單位的景觀是面向海景及「東區-2」,社工局強調,同一住宿單車的使用協議續期及被重新分配使用,不適用有關優惠,社工局預計明年第二季完成首階段申請的審批工作,第三季完成公寓的內部裝修及各項設置,第四季安排經審批符合資格的長者使用公寓住宿單位。
據當局介紹,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的申請評分準則分為基本分和加分項,滿足申請要件便會給予五十分基本分,加分項方面,按現時居住單位有沒有升降設備,共居還是獨居,以及澳門居民身份的年期等項目再評分,申請人想獲得加分,要提交例如租單,單位樓梯圖片等證明,當局按申請者的高分排到低分,列出初步名單,如果遇到同分時則由電腦隨機排序。
韓衛表示,社會服務團隊及社工局,會定期安排社工提供服務,估計會有二千七百至三千人入住長者公寓,將會有足夠的服務力量為長者公寓提供支援,定期安排社工及負責人員進行評估,長者公寓內會有一個社區照顧關懷,如果出現一些狀況,需要特殊照顧時,當局會有外展的居家隊,像入社區一樣工作。韓衛又指出,如果發現長者生活自理能力下降,亦會透過外展隊,開展排期入住院舍的申請。
長者公寓在地面層設有四個約六千五百一十平方呎的對街商舖,一樓為大型商舖,實用面積為三萬二千平方呎,適合用作大型酒樓食肆,屆時長者公寓用戶,獨立電梯大堂亦可直接到達該處,韓衛形容,住所樓下有大型酒樓是很多長者的心願,初步期望一樓會以酒樓作為考量。韓衛期望,透過商舖出租,可以引入更多適合長者的商業模式,推動銀髮產業,若商鋪服務對象以長者為主,照顧老人家需要,未來招標時或可給予更多優惠。
韓衛又表示,長者公寓的二樓為會所設施、三樓為戶外平台花園、運動室、多功能室等,強調長者公寓有一般大型屋苑的會所設施,而所有設施設備和舉辦活動,均考慮到長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