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電子政務簡化登記程序
修改民事登記法生效

【特訊】修改《民事登記法典》七月起生效,將民事登記程序電子化及簡化相關程序,其中「白咭」及「落葬紙」將以出生證明及死亡證明取代。結婚登記方面亦引入私人公證員主持婚禮,目前本澳共八十四名私人公證員。
為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修改《民事登記法典》七月起正式生效,將民事登記程序電子化和簡化相關程序,涉及出生、死亡登記及結婚登記等。出生和死亡登記方面,醫療機構以電子方式通知民事登記局,政府相關部門資料會互聯互通,民事登記局稱,出生簡報即俗稱「白咭」,及死亡簡報即俗稱「落葬紙」將會被取代。
民事登記局登記官王玉梅表示,局方會分別用一個出生登記證明及死亡登記證明去取代這兩份文件,不需要太擔心,因為這兩份證明首次發出時都是免費。市民大眾可以習慣去使用,因為例如「白咭」,現在有很多使用用途,例如有些媽媽用來作嬰兒疫苗的注射或托兒所都會要求出示「白咭」,其實將來可以改用出生登記證明就可以。
而結婚登記方面將減省遞交部分文件,可透過聲明取代,更引入私人公證員主持結婚儀式,可於登記局以外的地方,在私人公證員面前締結婚姻。法務局稱目前本澳共八十四名私人公證員,市民須於結婚申請時,提供私人公證員姓名、結婚地點及時間。
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表示,私人公證員主持結婚儀式,主持有一個前提,前提是民事登記局已經發出了一份結婚證明書,這份結婚證明書是經過民事登記局去審批當時人,這兩位能否結婚,結婚能力是否合法。民事登記局審批後發出一份證明書,這時候無論司祭或私人公證員才可以主持結婚儀式。
盧瑞祥又表示,收費方面由律師公會把關,法務局亦已發公涵給律師公會,就主持結婚儀式作收費建議。法務局預計於八月推出「結婚一件事」、「出生一件事」等服務,市民可透過「一戶通」申請辦理民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