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總核算委員會名單公佈
主任檢察官郭健雄任主席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十五)日發出告示,公佈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就任宣誓的安排,包括八月十二日起可領取《就任宣誓聲明書》,經選委會委員簽署後須於八月十九日至二十四日期間向管委會提交。另外,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任命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總核算委員會成員。委員會由五人組成,其中,主任檢察官郭健雄擔任主席,成員分別為主任檢察官張國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統計暨普查局副局長黎嘉駿,以及行政公職局選舉技術輔助處處長張錫聯。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十五)日發出告示,經修改的《就職宣誓法》於今年五月底生效,當中規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須於接受職務時以簽署聲明方式宣誓,為此須提交由其簽署的載有該法律附件所列相關誓詞的聲明書。此外,選委會委員的宣誓時間由管委會主席訂定。
管委會已根據《就職宣誓法》規定製作了相關的《就任宣誓聲明書》,並於八月十二日,即「8.11」選委會委員選舉翌日開始在公共行政大樓選舉事務接待櫃檯提供,四百名選委會委員或其指定代表親臨領取。
選委會委員必須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就任宣誓聲明書》,之後於八月十九日至二十四日期間,由本人親往選舉事務接待櫃檯(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向管委會提交經簽署後的聲明書。
根據《就職宣誓法》規定,拒絕宣誓者即喪失就任資格,且不得安排重新宣誓。同時,簽署經篡改相關誓詞的聲明書,尤其是改動或歪曲該項誓詞的字句,亦視為拒絕宣誓。
另外,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任命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總核算委員會成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總核算委員會名單包括主任檢察官郭健雄,由其擔任主席,主任檢察官張國治、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馮若儀、統計暨普查局副局長黎嘉駿、行政公職局選舉技術輔助處處長張錫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