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亂過馬路遭巴士撞傷
內地婦人涉違規遭檢控

【特訊】昨日早上在新馬路發生一宗涉及巴士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行人懷疑違規過馬路被警方檢控。有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葉偉強認為,駕駛者固然要謹慎駕駛,行人亦有責任確保自己過路安全。
昨日早上在新馬路,一輛巴士在沿新馬路由十六浦往市政署方向行駛時,懷疑撞到一名年約六十歲的內地女居民,涉事行人受傷送院,治安警表示涉事行人在沒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情況下橫過馬路,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定,已依法作出檢控。另外,周日傍晚在慕拉士大馬路,一名女長者懷疑過馬路時衝紅燈被旅遊巴撞倒受傷,治安警當時說司機涉嫌人行橫道未讓先,已被檢控,治安警表示,涉事行人在紅燈情況下橫過馬路,出院後亦會被檢控。
律師林華傑表示,近年一些行人涉嫌違規過馬路被車輛撞倒的事件,存在行政違法、刑事、民事等責任,部份案件在法院判決時,行人被判需承擔較大民事責任。林華傑稱,在一些情況下,可能行人本身都有錯,雖然他是被侵害的,是受害人但可能他都沒有遵守交通燈,亦都沒有遵守行人應該要在使用道路時的一些義務。而駕駛者方面,則一般會認為沒完美地履行謹慎義務,事實上亦是造成了行人的受傷,雖然是過失地造成,但都是要負上刑事責任。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葉偉強認為,駕駛者或行人都是道路使用者,駕駛者固然要謹慎駕駛,但行人亦都有責任確保自己過路安全。葉偉強稱,可能有些行人違規過馬路,或者有時都會見到有些行人有手機,就會專注看手機,未必留意到路面狀況。葉偉強認為,有關當局針對行人違規過馬路,無論是宣傳和執法都有必要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