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促訂立處理流浪動物政策


近日有居民表示流浪狗數量有明顯增加的趨勢,離島區及東望洋山附近的居民不時在晚上聽到狗吠聲,本澳的流浪狗過去多數主要生活在郊外及山上,但近日不時在道路出沒,甚至日間交通繁忙時段的氹仔區馬路也看見流浪狗蹤影,既擔心動物容易被車撞倒及受傷,亦擔心影響駕駛安全。
根據市政署公佈的統計數據,2024年捕獲動物共1,086隻,比2023年上升30%,比2022年更大幅上升65%。值得關注的是,市政署突然改變公佈統計數據的方式,捕獲動物數目的分類由原本的貓和狗,改為具晶片和不具晶片,令人無法得知具體的動物數字;而且更將過去的數據刪除,令現時最早只能看到2022年的紀錄,令社會無法對動物統計資料作更深入的了解和分析。
另外,本澳的動物人道毀滅數字在2019年至2024年間,除了2021年略為下降(5隻貓、106隻狗),其餘一直持續上升,2024年貓狗合共430隻,比2019年上升近兩倍(2019年為148隻)。而且狗隻的情況尤其嚴重,五年上升逾三倍,由2019年的74隻到2024年的311隻。
面對本澳流浪動物的問題,政府一直沒有訂立具體目標及政策,不單曾於2022年承諾重啟的貓隻TNR(即捕捉、絕育、放回)試點至今仍未落實,多年來一直僅以TNA(即捕捉、絕育、開放領養)單一措施作處理,但長年成效不彰,實際上更有不少動物屬動保團體或人士因怕動物無人領養被人道毁滅,在自己本已面臨「爆倉」的情況下領養。根據市政署公佈的統計(2022至2024年動物領養及領回)及過去紀錄(2019至2021年動物領養),近六年本澳的領養數字一直維持相若水平,平均每年約三百隻貓、約兩百隻狗,面對近年極明顯增加的流浪動物及持續上升的捕獲動物數字,TNA明顯不能從源頭及政策上解決越趨嚴重的流浪動物問題。
為此,林宇滔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本澳現時推動的TNA僅為處理捕獲流浪動物或遺棄動物的應對措施,實際上根本無法從源頭減少或控制流浪動物數量,甚至在生態學上,捕獲流動物會為其他流浪動物不斷繁殖提供生境,變相增加流浪動物數量,作為宏觀控制流浪動物問題上,政府會否訂立清晰目標及具體政策,例如將流浪動物控制在一定水平,又或在目標時間內減少一定比例的流浪動物等?為訂立清晰的目標,有關部門會否恆常統計及公佈全澳的流浪動物數字,讓相關專業人士和動保團體掌握資訊,為政府訂立處理流浪動物政策時提供專業可行的意見及建議,令處理流浪動物的方法達至符合社會要求的共識?當局曾經承諾重啟貓隻TNR(即捕捉、絕育、放回)試點計劃何時才能落實?
二、現時市政署澳門動物衛生監督網的統計資料僅得最近三年的數據,而且與過去統計資料比較在寫法上有不少改變:捕獲動物數據由過去按種類分項改為是否具有晶片,令人無法掌握貓狗的具體數字;由「動物領養」改為「動物領養及領回」,例如2022年動物領養數字為442隻,但改為動物領養及領回數字後是497隻,有關差距令人難以全面客觀分析狀況變化及趨勢。又以日前市政署在新聞稿公佈「2024年捕獲流浪犬568隻,較2023年上升近五成」的資訊,實際上有關數字並不在恆常公佈的統計資料內。上述在公佈資訊上一系列變更的原因是什麼?為履行特區政府一直強調的資訊透明原則,市政署會否重新上載歷年的完整統計紀錄,並公佈更多更完整的原始資料數據,讓社會大眾了解本澳動物的現況及變化趨勢?
三、本澳動物人道毀滅數字一直持續上升,2024年貓狗總數同比去年上升近兩成,比2019年上升近兩倍;而狗隻的情況尤其嚴重,五年上升逾三倍,由2019年的74隻到2024年的311隻。根據第4/2016號法律《動物保護法》的立法會意見書,市政署對收歸的流浪動物「以人道方式終止動物生命」明確為「最後手段」,為此,近年市政署進行人道毀滅的主要原因是什麼?除了人道毀滅外,收歸市政署的流浪動物在市政狗房自然死亡的具體情況如何,為何沒有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