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認為要衡量由私人或政府主導利弊
建議公私合營推動都更
【特訊】政府計劃撥出土地興建暫住房屋,讓涉及都市更新的住戶暫住。有意見認為政府要衡量由私人或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的利幣,建議可由公私合營的方式推動都市更新。而有城規會委員認為,都更會所做有關城市發展的決定,應與城規會溝通以互相配合,事先做好都市更新區域的城市規劃。
行政長官崔世安早前表示,計劃撥出土地興建暫住房屋,讓涉及都市更新的住戶暫住。澳門論壇討論有關事項,有市民認為舊區重整後再給一間屋市民暫住,跟公共房屋政策的社屋一樣。亦有市民反對建暫住房屋,因為假如都市更新由私人發展商主導,政府為甚麼要幫他們建暫住屋,應該完全由政府與受影響的舊區居民商討。
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認為,都市更新涉及重大利益,不應完全由私人發展商參與,若由政府主導,則可能有過多行政程序,拖慢發展,他認為可由公私合營的方式推動都市更新,並在賠償及法律方面配合。
城規會委員陳德勝表示,當局應定出危樓的標準,以釐定都市更新項目。他認為,都市更新委員會所做有關城市發展的決定,應與城規會溝通以互相配合,事先做好都市更新區域的城市規劃,以及提供誘因讓居民配合計劃遷出。
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黃中原表示,政府要先決定重整那個區域和研究該區數據,例如選址在那些地方,要看整套計劃,先訂那些大樓重建,大樓的數目多少,影響住戶的人數與面積多大等,然後再找合適的地點。
另外,黃中原認為,都市更新委員會部分會議內容可以開放,但若涉及機密或影響重大的內容,就不宜對外開放,例如未來委員會討論都市更新具體區域,若開放會議內容,可能會發生提早收購有關地段的情況。黃中原稱,都更會委員由社團的代表組成,委員負責收集及反映意見,最終決定權在當局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