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建議如果家傭懷孕應由職介所協調
政府應做好外傭政策配套

【特訊】本澳早前再次發生外僱棄嬰事件。有團體認為政府應做好針對外地家傭的政策配套,建議如果家傭懷孕,應該由職介所協調,而有意見建議政府提供針對外僱的心理輔導。而有外僱代表指,家傭也想留宿,但部分僱主礙於居住環境未能提供,而現時500元的住宿津貼不足夠。
澳門論壇探討早前本澳再揭發涉及外僱的棄嬰事件,有市民認為本澳外僱制度有很大改善空間,包括輸入制度和宣傳教育。有僱主表示,聘請家傭是希望可以照顧家人,但家傭若懷孕,不能解僱甚至要僱主照顧家傭,認為現行制度對僱主的保障和支援不足。
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稱,去年收到6、7宗僱主因家傭懷孕求助個案,認為家傭外宿會提高懷孕和高傳染性疾病傳播的機率,希望政府研究家傭全面留宿。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表示,政府應該要有制度處理家傭懷孕的情況,而非將責任推給僱主,政府有責任優化現行法律,職介所有責任處理相關問題。
印尼海外工人代表Erik稱,過去10年共收到19宗懷孕求助個案,但認為早前棄嬰事件是個別個案。Erik並示家傭都想留宿,但部分僱主礙於居住環境未能提供,並認為500元的住宿津貼不足夠。
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稱,去年共收到4宗涉及外僱懷孕或生育的個案,政府應全面檢討外僱工作,並認為外宿可助外僱融入社會。善牧中心副主任黎彩燕表示,曾有外僱媽媽拋棄嬰兒在中心一走了之,她認為外僱在澳門沒有足夠的情緒及生活支援,建議政府提供針對外僱的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