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盔法生效初期當局會以勸喻教育為主
合格頭盔標籤脫落仍可用
【特訊】新的頭盔法規將於下月13日生效,交通事務局表示,新法例生效後初期以勸喻和教育為主,當局建議市民隔3至5年更換頭盔,是基於衛生和安全考慮,並非強制性和沒有罰則。交通事務局指,假如頭盔標籤脫落,頭盔若已核准仍可使用。
交通事務局車輛處處長陳耀輝、交通事務局技術員甘俊傑、環保局環境污染防治處處長陳美寶、環保局環境宣傳教育合作廳高級技術員黃啟文,應邀出席時事節目《澳門講場》節目,探討電單車頭盔和車輛尾氣問題。
新的頭盔法規將於下月13日生效,有市民反映希望自己原有的頭盔經檢測後合乎標準,由交通局發標籤給市民貼上,以免扔掉有用的頭盔,造成浪費。陳耀輝表示,新法例生效後初期,局方和治安警會共同執法,但以勸喻和教育為主;他表示,參考鄰近地區都是以生產商配置的標貼是否符合標準,如果全澳市民的頭盔標貼都由當局發出,會對政府運作帶來一定影響。
陳耀輝表示,當局建議市民隔3-5年更換頭盔,是基於衛生問題和安全的考慮,強調並非強制性和沒有罰則。他表示,頭盔在使用多年後吸收汗水和受風吹雨打會發臭;而且頭盔的老化問題未必能用肉眼可見,內裡的物料結構不一定仍能吸收撞擊能量,頭盔變得脆弱,或未能真正起保護作用。
陳耀輝表示,假如市民的頭盔標籤脫落,可到交通局的網上參閱有關的型號是否已核准,如是則仍可使用,若因此而遭執法部門檢控,交通局會發出聲明書予有關部門自動銷案。他表示,若頭盔的型號未獲認證,則須提供頭盔的相關技術性資料和填寫表格,交予交通局認證。
另外,對於早前驗車中心提供的免費電單車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率只65.09%。陳美寶表示,不合格的主要是15年以上從未保養的車輛,如果車主有定期維修保養,相信合格不是問題。
有市民認為現時的車輛尾氣排放標準不是歐盟6的最高標準,認為不夠嚴格。陳美寶回應表示,本澳的標準是透過學術機構研究和收集交通局的數據,以及視乎本澳實際情況和在用車輛數據來制定。陳耀輝則表示,當局對於污染較嚴重的柴油車有不定期的抽檢工作,今年1至4月抽查近200部柴油車,包括旅遊巴和巴士,將來不排除也會抽查電油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