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家暴案男被告接受21次心理治療
受害人指活著難受想安樂死

【特訊】初級法院繼續庭審去年發生的淋滾油通渠水嚴重家暴案,心理治療師表示,男被告合共21次找其接受心理治療,經治療後情況有好轉。跟進他們離婚情況的社工指二人的問題主要是育兒的價值觀不一致。受害人父親表示,女兒在香港醫治期間曾表示想安樂死。案件將於9月6日下午2時45分作結案陳述。
劉姓女子懷疑被丈夫潑滾油嚴重燒傷案件昨日在初級法院繼續庭審,法庭傳召包括受害人父親、心理治療師、社工及前上司等6名證人出庭作供。心理治療師表示,被告在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合共21次找其接受心理治療,主要是處理其與太太相處之間的壓力和焦慮、太太提出離婚的壓力,以擔心離婚後兒子的親權問題。他認為被告每一次都很冷靜、理智,情緒沒有激動,思維和認知能力亦沒有問題,經治療後情況有好轉。
社工稱,一共接觸過二人19次,其中單獨會見被告8次、受害人5次,其餘則為電話接觸。一開始受害人因為二人育有一仔,曾考慮過維持家庭完整,不要離婚,亦沒有反映過暴力情況。在最後一次面談時,二人爭執得很厲害,女方堅持要離婚。二人的問題主要是價值觀不一致,女方認為要花錢讓兒子報興趣班,而男方則希望平衡家庭開支,以及男方會為女方的父親而爭執。
受害人父親表示,去年7月事發後已即從四川趕到澳門,當時在山頂醫院深切治療部看到女兒面目全非,形容完全不可接受的慘況。在香港醫治期間女兒曾說「活著很難受,想安樂死」,支持女兒生存的是再次見到她兒子的希望。
他稱,女兒視力嚴重受損,身體逾4成半被嚴重燒傷,必須長期穿著壓力衣,經社工局評估為中度殘疾,不可獨自外出,不能自理生活,醫生亦難以判斷有關情況會維持多久。
合議庭主席梁鳳明表示,希望受害人的家人要堅強,好好照顧受害人,考慮案件複雜性,以及 8月司法假期,將於 9月 6日下午 2時 45分作結案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