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訂百分比撥入基金扶助環保產業
限塑執法冀多勸喻宣傳

【特訊】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11月18日起生效,政府將膠袋收費訂為1元。自然生態研究學會理事長高律夫建議政府可考慮把1元,或訂定某個百分比,撥入相應環保基金或用作扶持回收業界等環保產業。菜農子弟學校副主任沙鶯反映學生對膠袋定義未夠清晰,學生仍未能普及自備購物袋,建議政府考慮推出共用購物袋。北區工商聯會副會長李傑志希望政府在執法時多以勸喻方式,以及做更多宣傳工作。
本澳今年11月18日將實施膠袋徵費,每個膠袋收費1元,由商戶收取。澳門論壇昨日討論有關議題,自然生態研究學會理事長高律夫認為,政府應多加宣傳,清晰膠袋、塑膠包裝的定義,進一步規管及善用膠袋徵費。他建議政府立法設立環保基金,從膠袋徵費中扣除行政費用後注入基金,撥入環保基金或用作扶持回收業界等環保產業。
環境保護管理學會理事長曾錦培支持膠袋徵費,認為由商戶收取費用,可避免為此付出行政成本。《限制提供塑膠袋》法並無賦予政府權力,可要求環保團體和慈善團體利用徵費推動環保,單憑鼓勵未必有效監督團體進行環保工作。
北區工商聯會副會長李傑志引述業界支持膠袋收費,但擔心初期前線人員未習慣執行,希望未來政府在執法時多以勸喻方式,以及做更多宣傳工作。
菜農子弟學校副主任沙鶯反映學生對膠袋定義未夠清晰,例如是如何區分膠袋,亦未有習慣自備環保袋購物,建議政府考慮推出共享購物袋,學校亦會加強環保方面的公民教育。
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張淑玲表示,一元收費有民意基礎,收費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減塑,做好環保工作,而非旨在處罰,應將監督權力交由市民從日常消費中負責。除了居民外,政府更應針對遊客及不同的群體宣傳膠袋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