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深合區澳辦學校
趨同本澳免費教育制度

【特訊】在深合區「澳門新街坊」開辦的第一所澳人子弟學校在新學年啟運,趨同澳門免費教育津貼制度,政府將向由本澳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學校發放學生就讀津貼,免除學生繳交學費及相關費用,並訂定辦學實體須遵守的義務,包括優先錄取本澳居民、課程設置及學生評核須符合本澳法規的要求等。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為深化粵澳兩地在教育領域的合作和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發展,特區政府制定《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就學財政支援》行政法規,旨在於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學校年度繼續向在廣東省就讀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本澳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同時,考慮到澳門私立學校的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學校將於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學校年度啟運,為創設條件使該校的本澳學生享有趨同本澳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的待遇,特區政府向相關辦學實體發放學生就讀津貼。
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學校年度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的申請條件及發放津貼金額與上年度相同。學費津貼方面,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八千澳門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六千澳門元。學習用品津貼方面,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一百五十澳門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四百五十澳門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七百澳門元。
同時,就讀高中教育的學生須於二零二五年六月至八月修讀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組織的課程且出席率達八成,方可獲發放津貼。此外,法規建議向由本澳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學校發放學生就讀津貼,以免除學生繳交學費及相關費用,並訂定辦學實體須遵守的義務,包括優先錄取本澳居民、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會計帳目及審計報告,以及課程設置及學生評核須符合本澳法規的要求等。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政府新學年繼續向在廣東省學校就讀的澳門中小幼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教青局局長龔志明表示,兩項津貼涉及四千九百八十萬元,按年增加一千二百萬元,主要是學生人數增加三百多人,包括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的學生,預算約一千零八十萬元,計算方式與澳門的免費學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