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置換需達社會共識
社諮委:首要供應穩定

【特訊】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正探討經屋置換制度。北區社諮委陳茵茵認為,設立置換制度的前提是要確保經屋穩定供應以及收集社會意見。立法議員黃潔貞認為,需從長遠角度規劃房屋政策。
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日前舉行會議,探討修訂經濟房屋法的置換制度,即一房單位可置換成兩房單位等。電台時事節目探討相關議題,有市民關注若設立經屋置換制度,置換條件與門檻如何界定。有市民稱,經屋居民可以申請,當然有條件,相信是否要補差價等,相信市民是認同的。亦有市民稱,具備甚麼條件?是要生小朋友、結了婚改變家團成員數量就已經可以申請置換。我覺得政府可以透露多些資訊,讓大家討論。亦有市民不同意設置換制度,因為結婚或者有新家族,允許無條件直通享受細屋換大屋,對正在排隊合資格的市民非常不公平。
北區社諮委陳茵茵認為,設立置換制度的前提,包括經屋供應要穩定,同時亦必須確保公平性。陳茵茵指出,因為如果不穩定供應,何來可以有置換條件?同時間要有穩定供應,亦很難說永遠只依靠新建房屋去補充需求。未來置換上是否可帶動經屋流轉,即可能有「大換細」,亦有可能「細換大」,平衡需要公平。要不然,不單打亂經屋範疇,整個澳門房屋市場都會打亂。
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探討經屋置換制度只是房屋政策的其中一環。長遠來說,政府需同步考量都市更新與城市規劃,配合發展。黃潔貞指出,隨著公共房屋供應量漸趨穩定,土地資源配備充足的情況下,加上朝著滿足居民住屋、改善生活環境的情況下,其實可以考慮調整相關的長遠的房屋制度。我覺得現時有必要性,亦是一個時機。反而如何調整有關長期的房屋政策規劃,才更加合乎居民的期盼。
黃潔貞又表示,現行五階梯房屋政策除了私人樓宇外,均由政府主導,建議做好銜接制度與需求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