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協:動保法監管及執法尤為關鍵
冀平衡各方需要建共存環境
《動物保護法》已於本年九月一日正式實行,但現時社會各界對條文的討論仍然持續不斷,除法案中的刑幅、執法監管以及23公斤以上犬隻的口罩配戴問題外,對動物更多的保護問題、權益與福利問題亦引起廣大的關注。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文化政策關注組召集人陳智榮認為法案所衍生出的種種問題除顯示澳門社會對生命的不同理解外,亦同時反映了在時代發展與文化背景有異的情況下,社會存在不同價值觀的相互衝突,因此《動物保護法》法案不單單是法律層面的問題,同時也是人類與世界如何相處的倫理學問題。
立法為保護動物 而非懲戒人類
陳智榮指出,從《動物保護法》法案理由陳述,可知道此法案立法的目的有二,一是從公共衛生角度考慮,通過立法將動物納入疾病防疫的範疇,有利減少人畜共病的發生;二是從維護社會秩序角度考慮,通過立法保護動物有利於解決因動物問題而產生的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他認為這是一部從人類中心主義而推導出來、強調人類利益的法律,在整體上兼顧澳門以及華人傳統社會由來已久對動物的價值和理解。
對於現時的《動物保護法》的根本目的以及研究方向,陳智榮認為不應單單是刑幅的大小以及阻嚇力足夠與否的問題,而是應漸漸擴大至澳門社會對動物保護方面的實踐與行動,如:是否應對動物主人(飼主)要求一定的培訓,對該動物的基本認知和飼養時的生活概況要有一定理解,以更好地保護動物及體現人類對動物生命尊重。除此之外,他亦指出監管與執法力度的準確快速是《動物保護法》能真正有效實行的重要方式,畢竟刑罰的威懾力源於承擔犯罪後果的必然性,而非其嚴酷性。他建議政府可考慮參考德國或美國紐約市以社團協助的形式,在合乎法律的背景下進行調查動物的保護情況,此舉既可以減輕政府機構的成本及壓力,也有效提升市民對自身城市的維護。
平衡各方的需要 動物人類共享空間
陳智榮指出,儘管配戴口罩確實會對犬隻造成一定的不便和影響,然而無可否認的是,現時確實存在為數不少害怕動物的人,即使飼主認為自己的犬隻是如何乖巧不傷人,但對於一個害怕動物或不敢和動物接觸的人而言,或會感到恐懼及驚怕,假若再不慎做了一些激烈或令犬隻誤以為挑釁的行為,後果將會更難以控制。
故他認為現時法案提出的配戴口罩確實是有存在的必要,其既是照顧了害怕動物的人的需要,同時也兼顧了飼主 帶動物在公共空間活動的需要。
但在此衍生出另一個重要問題是,既然當局提出口罩的豁免方案,那麼就必須提供一個標準、可行的方案給予飼主進行選擇,否則只會使社會對此存在更多的意見。陳智榮指出,畢竟豁免方案的存在目的是提供一個動物與人類共同生活、共享同一空間的可能,反觀現時方案的標準似乎過為嚴格,建議政府及相關機構針對此標準提供一個合適的解說供市民研究參考,以符合市民的願望,也達到政府的原意。
加深對動物的了解 建立共同信任的環境
《動物保護法》雖然是全城熱話,得到不少市民的反映回饋,但現時社會大眾對法案的了解都只停留在知道立法而不清楚其內容。陳智榮建議政府應多加宣傳和推廣法案的內容,尤其可針對非高等教育的學生進行更為有趣的教育與宣導,讓學生從小接觸及理解動物保護的需要和對生命的尊重。
他亦建議各社團及飼主可自發舉辦一些推廣愛護動物的活動,如與動物相關的電影播放活動或繪畫創作比賽,相信都能加強對動物的認識及理解,同時減低其對動物的懼意,此外透過舉辦一些寵物嘉年華或歡樂競賽等活動都能增加人與動物的接觸和認識。陳智榮相信只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能逐步建立共同信任的環境,讓市民願意與動物生活在同一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