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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7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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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司:經屋不會引入恆常申請 
    【特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政府曾就新類別公共房屋諮詢,結果意見分歧,而社屋法、經屋法亦需修訂,若推出新類別公屋也需另行立法,因此新類別公屋已「擺埋一邊」,而修訂經屋法亦不會建議引入恆常申請。另外,工務局指新城 A區四千個私樓單位現階段完全沒考慮會賣給誰。
    立法會辯論明年度運輸工務領域施政方針。議員吳國昌批評公屋需求研究報告與本澳實質情況存在很大偏差,經屋亦應做到恆常申請,讓政府透過逐年更新申請者資料,掌握真正需求。議員柳智毅認為,未來修改經屋法應明確經屋不能由「姓公變姓私」,不應讓經屋流入私人市場。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明修訂經屋法不會建議引入恆常申請,不會如社屋法一樣。社屋為主,經屋為輔並非數量優先問題,社屋數量雖少,但會優先處理。他又出現時 4.8萬公屋,當中1.4萬是社屋單位,經屋單位是3.4萬個,正在立法會審議的修訂社屋法,當中最重要是社屋恆常申請制度,與特區政府以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屋政策具密切關係。他稱,經屋法已開展立法程序,希望明年可提交立法會審議。
    議員黃潔貞質疑,扶助夾心階層上樓的新類型房屋在明年度施政報告完全消失,同時祐漢舊諮會、林茂塘地段、氹仔奧林匹克泳館旁等小型土地可建公屋的內容亦無提及,但相關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或圖則基本完成,有機會招標或興建,現時暗示短期內將無經屋供應,她要求政府解釋。
    羅立文表示,政府曾就新類別公共房屋諮詢,結論是同意、反對和不清楚各佔3分1,亦有很大意見認為政府還沒做好社、經屋,不宜另搞新類別公屋,因此已「擺埋一邊」。羅立文稱,現正修訂社屋法、經屋法亦需修訂, 若推出新類別公屋也需另行立法,新類別公屋沒有消息便是這些原因。
    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在回應新城「澳人澳地」問題時表示,新城 A區 3.2萬個單位,除2.8萬個公屋單位外,餘下的4,000個私樓單位,在現階段完全沒考慮會賣給誰,目前只會處理A區的規劃條件。
    羅立文表示,近日新城A區8個地段涉及7,000個公屋單位的規劃條件圖已經公示,下一步會推出其他地段,亦將有偉龍馬路等區域,相信明年會陸續公示規劃條件圖草案、展開設計和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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