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兩稅務法案
【特訊】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第5/2017號法律〈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法案、以及《核准〈稅務法典〉》法案。政府建議統一本澳稅收概念,同時希望全面實施稅收屬地原則,並符合稅務信息交換的最新國際標準。另外,立法會表決通過2022財政年度立法會本身預算案,總金額1.98億元,整體預算金額較本年度增加約7.99%。其中在人員開支方面增加592萬元,主要新聘請人員及支付超時工作補償開支等,運作開支增加469.8萬元。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修改第5/2017號法律〈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引介時表示,法案旨在透過修改第5/2017號法律《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以配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稅務信息透明與交換全球論壇有關專項及自動稅務信息交換的最新國際標準,使澳門特區能在具有同等法律基礎之下,履行稅務信息交換的國際合作義務。
李偉農稱,近年,全球論壇對澳門特區作出稅收信息交換工作的評審後,撰寫了專項信息交換評審報告及金融帳戶信息自動交換初步評審報告。在有關報告內,提出修改本澳現行稅務信息交換法律規定的建議。為確保本澳稅務信息透明與交換的有效運作並符合國際最新標準,有必要修改第5/2017號法律《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法案主要建議對《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中有關「專項信息交換」及「金融帳戶信息自動交換」的規定作出修改。另外,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核准〈稅務法典〉》,李偉農引介時表示,為了使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稅務法律制度更為明確及清晰,本澳現行稅務制度主要由70年代逐步建立,因確保公共財政收入開徵稅項的需要,採用單行稅務法律的方式進行立法,未有統一的稅收概念、稅收原則等整體性並貫穿整個稅務法律關係的稅收規範,故此,有必要在系統疏理之後,將稅務法律關係作出明確及清晰的規範。
另一方面,法案亦統合現行單行稅務法律的規定,清晰界定稅務法律關係上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制定在稅務程序、稅務訴訟程序及稅務執行程序中應遵守的原則及步驟,在確保澳門特區稅收的同時,亦充分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為了配合國際最新稅收標準及全球其他司法管轄區關於稅務方面的規範,促進及實現澳門特別行政區稅務制度的現代化,確保特區具能力履行其應當承擔的國際義務,《稅務法典》引入了一系列與國際稅務相關的概念及規定,例如稅務居民、常設機構、轉讓定價等概念及規定。同時,改變目前在追討結欠澳門特區稅款及其他債務仍然參照適用葡萄牙《稅務執行法典》這一在法律適用上不理想的狀況。
明年度立法會本身預算1.98億元,比今年逾1.83億的預算金額增加約7.99%。有關簡單議決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通過。自2020年開始受到疫情影響,立法會配合政府緊縮開支,已連續兩年對經常開支作出約一成扣減。立法會行政委員會主席梁安琪引介時表示,今年在編製明年立法會預算時,由於人員方面開支的增加及其他開支方面新增數項金額較大的開支,使明年的預算開支金額無可避免地有所增加。
行政委員會按照立法會運作的實際情況及經過多次審慎考慮後,編製明年財政年度立法會本身預算案總金額為1.98億元,與2020年逾2.037億的最初預算金額相比,差額為500多萬,即扣減約2.57%,而非扣減一成。梁安琪解釋,人員開支增加約592萬的主要原因,是新聘請一名技術顧問與5名法律範疇高技,同時也計劃於明年以調職方式增聘一名高技;支付超時工作補償開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