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促文化局檢討演院依賴外僱老師

【特訊】廉政公署公布,跟進一宗行政申訴個案時,發現演藝學院長期從內地聘請舞蹈老師,非本澳居民舞蹈老師佔比一度高達八成。文化局接納廉署意見,承諾檢討課程的設置及安排,減少依賴外僱教師。
廉政公署在網站公布五宗行政申訴個案,其中有人投訴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審批「學校科普資助計劃」緩慢,使學校遲遲不發放導師培訓津貼。廉署調查發現,科技基金會先向相關學校發放資助,以便開展活動,不存在最終結算審核階段後才可發放津貼的要求。廉署又發現同年度「學校科普資助計劃」活動項目的審批工作完成程度不一,原因為部門職能的工作調整、個別審批人員的經驗不足或疫情影響等。
廉署稱,經署方介入後,科技基金進一步檢視「學校科普資助計劃」工作安排,重新梳理審批流程、調整人員分工、加强工作培訓,以提高有關工作效率。科技基金並向本澳數十所學校釐清資助目的及法律原意,促使學校跟進導師津貼的支付事宜,確保支付文件的真實性等。
另外,廉政公署跟進一宗行政申訴個案時,發現演藝學院長期從內地聘請舞蹈老師,非本澳居民舞蹈老師佔比一度高達八成。文化局接納廉署意見,承諾檢討課程的設置及安排,減少依賴外僱教師,落實外僱退場機制,保障本地就業及配合特區政府的勞動政策,依法對外開考招聘本地教師。
廉署在網站公布,接獲有人反映,文化局以個人勞動合同長期聘用外僱擔任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教師,質疑有損本澳居民就業權益。廉署稱,外僱比例問題在社會一向反響甚大,加上演藝學院舞蹈學校自二零零五年舉辦全日制舞蹈技術課程,至今培訓的人才理應有條件滿足本地師資需求,建議文化局認真全面檢討,尤其是演藝學院舞蹈授課導師的招聘政策與方向,平衡考慮轄下單位運作所需及特區政府整體形象,正確適用外僱進退場的法律制度,以確保本地勞動力資源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