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700嘉賓參加聚焦憲法與國家發展
【香港中通社12月4日電】(記者 江陽)以“憲法與國家發展”為主題的2019年“國家憲法日”座談會4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近700名嘉賓參加。這是香港特區連續第三年舉辦“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王志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應邀出席座談會并致辭。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政治委員蔡永中、勵進教育中心理事會主席范徐麗泰、理事梁愛詩等一同出席。
王志民致辭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一國兩制”實踐和特別行政區及其制度的“根”和“源”。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存在一個脫離憲法的“憲制”,更不存在一個脫離憲法的“法治”。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是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根本要求,是香港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的根本保障,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根本遵循。
他表示,衷心希望每位“一國兩制”的持份者都深入思考,新時代香港“一國兩制”實踐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身體力行地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為香港重新出發貢獻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林鄭月娥致辭指出,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權威。憲法亦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效力來源,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憲制依據。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及尊重憲法的這個“根”和“源”。
她強調,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特區政府的憲制基礎,我們必須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香港應該按照“一國兩制”的要求,完善特區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同時關心國家發展全局,維護國家政治體制,積極參與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的建設,讓香港在國家發展中能發揮其獨特的作用,同時把握新機遇,為香港的未來發展拓展新空間,注入新動力。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作《憲法與國家發展》主題演講表示,正因為有了憲法的授權,基本法才能得以制定,“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得以法律化、制度化。因此,憲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地位確立的最終依據,特別行政區制度的一切效力最終來自於憲法。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公開大學校長黃玉山指出,基本法“序言”中很清楚地表示構建“一國兩制”的體制及實施基本法的最重要目的,是要體現國家統一、領土完整,恢復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及管治權,保障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繁榮和穩定。任何違背這個最終目的的所謂“自決”“港獨”都是違反憲法,違反基本法的非法行為,都要堅決反對。
据了解,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并於當天公佈施行。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作出決定,將現行憲法通過、公佈、施行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