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說香港基本法23條
今年或最遲明年定要立法

【香港中通社6月21日電】(記者 王佳斌 羅光萍 陳卓儀)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21日接受香港中通社專訪,談到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時強調,23條必然要盡快立法,在今年或最遲明年一定要立法。
李家超說,“23條立法已經定了時間表,一定在我的任期內立,最遲在明年一定能立法。”他說,現在已要求包括保安局、律政司,參考普通法國家如何針對罪行立法。
“我希望23條的立法,是真正長治久安地管用,不只是回應責任的問題,還要達致目的和希望得到的效果。”李家超坦言,自己是心急的人,但也要謹慎,這次立法希望整個過程、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是一條成功的法律。
李家超具體提到兩個層面。
他說,經過審視,每個政府、地方、國家,其國家安全法都很嚴格,因為大家都知道對付的敵人是非常高超的高手,是國家級的。他舉例,美國的法律很強、很多。香港國安法有4個罪類,加上23條的7個罪行或活動,“有些人說我們有兩個罪行重疊;即便不重疊,也是11個。與外國針對維護國安的廣泛法律,我們是‘小巫見大巫’。”
此外,李家超說,23條立法的嚴謹,要參考所有管用的方法,再判斷如何套在香港適用。特別是網絡世界出現的新手法,導致很多當時立的法律已有更新,例如英國近日提出新的維護國安的法律。“新變化也讓我們對於國安風險的處理,有不斷的演變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