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三場專業講解會圓滿結束
【特訊】衛生局於8月9日至11日舉辦了3場“醫療人員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線上及線下講解會,以加深醫療人員對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認識,從而有利推動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提升本澳醫療人員專業水平。此3場講解會共有約1,100人出席,包括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及語言治療師等,了解有關持續專業發展(CPD)活動的規定。
講解會上,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代職務主管程嘉麗介紹有關衛生局局長第05/SS/2023號批示核准的《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下稱“《規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醫療人員須於執照週期內,取得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所要求的學分,專科醫生或專科護士須滿足澳門醫學專科學院或護理專科委員會有關專科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指引的規定,而於每一週期內所取得的學分,僅於申請緊接的續期或重新發出執照時方為有效。在過渡措施方面,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醫療人員取得的學分可納入至緊接的執照週期作有效計算,不足一完整週期或期間的學分按照《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學分計算》作計算。她並講解《規定》的活動性質及納入準則、給予學分的標準、醫療人員及機構提交學分的方式以及學分計算方法。
澳門醫學專科學院高級技術員何海琪和蔡加勝介紹有關專科醫生的《延續醫學教育(CME)/持續專業發展(CPD)指引》的規定,專科醫生須在為期3年的CME/CPD週期內,取得所需之最低點數要求;倘在CME/CPD週期內獲得專科醫生資格者,則按照指引中訂定的開始日期,開始其第一個CME/CPD週期,並按週期長短比例計算CME/CPD點數。
護理專科委員會委員黃潔薇介紹有關專科護士的《護理專科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指引》的規定,專科護士須在每一週期內取得指定的學分,倘處於取得專科資格認可之日、執照的自願中止、註銷或失效、以及中止執照的處分的情況時,並不會中止計算執照週期;而申請重新發出執照應按照衛生局技術指引訂定的公式,按執照類別及《護理專科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指引》的規定取得學分。倘其持有超過一個護理專科資格時,須額外取得相應的學分。
在答問環節中,與會者分別就《規定》、《延續醫學教育(CME)/持續專業發展(CPD)指引》、《護理專科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指引》具體內容、學分計算、獲認可的培訓課程等進行提問及發表意見,講解會代表逐一詳細解答及回應相關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