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工傷或死亡建議調升保險賠償

【特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討論有關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各項損害賠償限額。當局建議長期無能力及死亡的賠償限額調升百分之五,至於其他損害賠償限額則建議維持,而保險費不變。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在世界貿易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全體會議,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主持。會上,就檢討第40/95/M號法令中有關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各項損害賠償限額的議題介紹及討論。
會後,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為對有關損害賠償限額於二零二二年實施期間檢討,勞工局與金融管理局組成工作小組,對本澳經濟和勞動市場狀況的數據、各項賠償資料及社會意見分析及考慮,並與保險業界溝通,在保障僱員權益的同時,兼顧考慮保額與保費改變對僱主帶來的影響。
黃志雄指出,經過綜合分析有關資料後,目前的建議方案為相關保險費率不變的情況下,調升長期無能力及死亡的賠償限額,升幅建議為百分之五;至於其他損害賠償限額則建議維持。工作小組經分析賠償資料及社會意見後,整理報告書予社協討論,稍後會整理社協勞資雙方意見成建議書,呈交行政長官後,再安排後續工作。
社協勞方代表、工聯副會長馮家輝表示,勞方對今次建議調升賠償限額表示支持,並提出多個意見,包括加強勞資政三方合作,減低工傷意外出現的機會。他又稱,工會動員自身職工,提高職安健意識,並要求政府加強巡查,確保執行好法律。
社協資方代表、中總副理事長黃國勝表示,根據有關報告分析,按照本澳經濟、保險市場和就業情況,認為不宜增加保險費用,以免影響經濟復甦步伐,但由於賠償金額未追上通脹,報告建議在不改變保費情況下,調升有關賠償額百分之五,屬資方可接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