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管會成員名單公佈

【特訊】特區公報刊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名單。行政長官批示,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由盛銳敏出任,委員分別為黎裕豪、吳惠嫻、麥儉明、何燕梅和黃樂宜五人,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二十六)日刊登第「20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包括主席盛銳敏,委員黎裕豪、吳惠嫻、麥儉明、何燕梅及黃樂宜。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至少五名委員組成,各成員須在選舉年的前一年由行政長官批示從具適當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並在其面前就職。
另外,行政長官批示,續任張建洪擔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任期由明年(二零二五年)元旦日起生效,為期一年。張建洪是以兼職方式擔任主席,每月收取六百六十點報酬,並享有領導官職的福利。陳家耀亦獲續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下月 (二零二五年一月) 十九日起續期一年。
行政長官批示續任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九名成員,分別為陸波、飛安達、何敬麟、馬若龍、胡達忠、盧潔兒、何超瓊、張少東、陳志玲,任期由明年(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