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倡加強灣區合作建和諧家庭
【特訊】《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下稱《家暴法》)今日生效滿四周年,身兼婦聯常務理事的勵苑中心主任何歡顏認為法律生效後,在政府的高度重視、包括婦聯在內的社團積極配合和多元宣傳下,官民合作,不但大大提高求助意識,對維護婦幼合法權益起了莫大作用,更是推動社會構建和諧家庭的重要法律依據。另外,隨著大灣區發展愈趨成熟,內地與澳門的關係更趨緊密,其中跨境婚姻、跨境生活相當普遍,近年涉及因跨境婚姻和生活的家暴求助增加,期望加強包括法律宣傳、諮詢服務等工作,讓有跨境生活需要的居民更掌握自身權益,宣傳「家暴零容忍」,共建和諧美好家園。
何歡顏引用近年勵苑的入住資料顯示,有逾四成的求助婦女是新移民或持其他證件來澳,所謂「人生地不熟」,她們多對澳門的法律、社會福利、生活習慣不太掌握,因此當遭受家暴時,往往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意識相對薄弱,包括害怕喪失居留身份、子女親權的爭取等選擇啞忍。另外,她提到個案不少本澳的受虐婦女因離開丈夫後,需同時承擔家中經濟支柱及照顧小孩的工作,基於經濟考慮而遷居國內生活,亦由於對兩地法律的不了解,包括涉及兩地不動產分割、兩地法律機關的處理程序等,都會減卻婦女的求助意欲。
針對未來進一步做好《家暴法》宣傳推廣工作,以及從多元渠道提升保障婦幼合法權益等,何歡顏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建議與灣區婦女組織合作,設立合作協議或合作機構,提供澳門《家暴法》法律推廣及諮詢服務,讓居住於不同城市的澳門婦女,都能通過各地婦聯適時得到資訊和支援;
二、支持社團開設跨境婚姻輔導項目,與灣區婦聯建立跨境家庭互助網路,通過不同形式的活動,提升參加者的抗逆能力,增加正能量、改善人際關係和對社區的參與感、融入感和歸屬感,減少因生活分歧而產生的家庭糾紛,甚至衍生的家暴問題;
三、建議當局積極開拓彈性上班或居家工作的平台。去年婦聯與博企合作,為婦女提供了彈性上班的網上配對平台,為婦女提供更多工作機會,未來建議加強與灣區合作,擴展求職平台及工作種類,讓婦女能平衡能家庭和工作,既釋放勞動力亦減輕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