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情辦擬明年二月併入警總

【特訊】立法會二常會完成討論《修改〈警察總局〉》法案,並簽署意見書,法案建議明年2月 1日起生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法案最重要是把金融情報辦公室併入警察總局,賦予警察總局預防及打擊清洗黑錢、資助恐怖主義等犯罪活動的職權。
他 指,修法必須符合亞太反洗錢組織及埃格蒙特集團的成員資格內容,要求金融情報辦公室必須技術及運作獨。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舉行會議簽署《修改〈警察總局〉》法案意見書,法案建議明年2月1日起生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政府認為金情辦併入警察總局,由警察總局負責協調可更好管理,經研究提交《修改〈警察總局〉》法案。併入後,賦予警察總局預防及打擊清洗黑錢、資助恐怖主義犯罪、資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融資犯罪的職權,從而符合國際組織不斷擴充的任務範圍。
修法前提是需要符合亞太反洗錢組織及埃格蒙特集團的成員資格內容,兩個國際組織要求金情辦併入警察總局後,金情辦一定要技術及運作獨立性,政府解釋金情辦併入後的技術及運作獨立性無剝奪,而且協調會更好。兩個組織對文本無反對意見,認為可取,並反映最重要是不能減少人手,把資源用到最盡,獨立性、技術性及調查的能力不會被剝削。
法案原建議明年4月1日生效,讓政府有足夠時間修改《警察總局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陳澤武引述政府稱,現時相關行政法規差不多準備好,故建議法案於明年2月1日起生效。
被問到法案何時於大會細則性表決。陳澤武稱,委員會已完成簽署意見書,可排期上立法會大會。雖然下周有立法會大會,但政府有提交新法案並需細則性審議已簽署意見書的法案,故委員會預計不到時間,需待立法會秘書處及立法會主席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