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公共採購程序提升效率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法案,建議把各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調升六倍,以簡化採購程序和提升行政效率。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現行的公共採購法律制度已沿用多年,有需要進行修訂以配合社會發展所需。為此,特區政府已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就完善公共採購法律制度展開公開諮詢,並向公共部門及機構進行內部諮詢。經分析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考慮到制定法律法規涉及大量工作,耗時較長,故在全面修法的同時,先對社會和公共部門最為關注的選擇採購方式的門檻金額作修改。
經參照近年本地的消費產品、生產原料、建築材料的價格以及薪酬的變動,特區政府制定了法案,建議將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之開支制度》訂定的各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調升六倍,以簡化採購程序和提升行政效率,亦有助特區政府更有效利用「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達到調節和穩定經濟、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另外,法案重新公佈該法令的中文及葡文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