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揭四男女涉嫌假結婚

【特訊】治安警在處理一宗申請居留許可時,揭發一名本澳男子和同居女友,懷疑以假結婚方式,分別協助同居女友的妹妹和妹夫申請澳門居留權,有人以團聚為由申請來澳,獲批澳門居民身份證後並任職莊荷,便隨即離婚,治安警調查後將涉案四名男女拘捕,案件已移交檢察院處理。涉案的兩姊妹姓蔡,現年分別五十四及四十九歲,胞姐是本澳居民;胞妹原來內地人,假結婚後現為本澳居民,任職莊荷。其餘兩人分別姓任,六十六歲,本澳居民,無業;姓容,四十七歲,原是內地人,假結婚後為本澳居民,同任職莊荷。四人涉及偽造文件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警方表示,涉案的任姓男子與案中蔡女(胞姊)是同居情侶,一直居住本澳。而胞妹蔡女與涉案的容姓男子在內地是夫婦關係。有人疑為協助胞妹及妹夫取得澳門身份證,提出互換兩姊妹的丈夫及男朋友(有澳門人身份)假結婚,不收利益。早在二零零六年,任姓男子便在內地與蔡女(胞妹)註冊結婚,同年蔡女(胞姊)亦在內地與容姓男子結婚,之後有關人士便申請來澳家人團聚。
至二零一四年,蔡女(胞妹)及容姓男子(原丈夫)均取得居民身份證,之後雙雙找到莊荷工作,翌年各自離婚。至二零一五年底,容姓男子竟又在內地與另一名姓王內地女子結婚,其後申請妻子及繼女來澳定居,而王女亦取得單程證。直至最近,當局再進一步審查有關申請資格時,發現有問題,治安警跟進調查,揭發上述連串的假結婚,拘捕涉案的四名男女。調查發現,涉案人士從没有共同生活、居住及進出境,口供亦存疑。但疑犯否認犯案,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並跟進容姓男子與王女是否存假結婚關係。